科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管理层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
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交易价格依据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