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农商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农 商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 号)核准,青农商行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555,556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 号) 同意,青农商行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青农商行总股本 5,000,000,000 股,发行后青农商行总股 本 5,555,555,556 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555,555,556 股。 本次上 市流 通的 限售股 为青 农商 行首 次公 开发行 前已 发行 股份 ,共计 2,136,634,036 股,占青农商行总股份的 38.4594%,共涉及 1,654 名股东,锁定期 为自青农商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青农商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青 农商行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并上 市前, 青农商 行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将 5,00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登记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青农商行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3 月 25 日公告的《青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及《青岛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市公告书》披露,此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作为青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规定,自青农商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 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36,634,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459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654 名,其中 66 名法人股东、1,588 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冻结 福建盼盼生物科技 1 80,000,000 80,000,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威海农村商业 2 80,000,000 80,000,000 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颐正置业有限 3 80,000,000 80,000,000 0 公司 青岛融商投资发展 4 76,000,000 76,000,000 0 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银盛泰集团有 5 56,000,000 56,000,000 0 限公司 青岛世纪瑞丰集团 6 55,000,000 55,000,000 55,000,000 有限公司 青岛金秋实业有限 7 50,000,000 50,000,000 0 公司 青岛金岭实业股份 8 40,000,000 40,000,000 0 有限公司 山东兴华建设集团 9 30,000,000 30,000,000 0 有限公司 2 山东荣成农村商业 10 30,000,000 30,000,000 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其他 56 户法人 790,600,000 790,600,000 127,444,108 于曦华等 1,588 名 12 769,034,036 769,034,036 3,145,000 自然人 合计 2,136,634,036 2,136,634,036 185,589,108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喻慧 宁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