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关于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52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10 月 12 日,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城投”)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本行 500,000,000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
9.00%),成为本行主要股东。为了保障业务正常开展,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对于
本次新增的关联方,本行对其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5 月 23 日,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邢路正,注册资本 69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 121 号甲。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
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
务业的投资与运营,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投资和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2,424.57 亿元,净资产 824.92 亿元,201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2.6 亿元,净利
润 12.7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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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青岛城投持有本行 9.00%的股份。
3.今年以来,受国有企业股权调整因素影响,青岛城投关联企业亦发生较大
变化,导致本行对其存量授信被动增加。青岛城投成为本行主要股东后,该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存量授信额度为 44.66 亿元。
4.青岛城投及其关联企业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3.92 亿元,为授信类
关联交易,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债券、
保贴、押汇、进口代付等。
二、定价政策及公允性分析
(一)本次补充的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政策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
规业务,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
(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规章制度,
并经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审批。
(三)若因关联方的原因导致关联交易有失公允给本行造成损失的,本行有
权撤销或终止该交易,本行人员和关联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补充的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政策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
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
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补充部分关联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
况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
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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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补充部分关联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
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
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补充部分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部分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
综上,招商证券对本行补充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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