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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农商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
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4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刘仲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8,145,51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9,360,473股的31.9986%。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18,900股,占本行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882,326,61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80%。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1.00                             1,131,825,525    97.7274%   26,317,889      2.2724%   2,100     0.0002%   通过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已回避或其持有的表
       决权已剔除。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表决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1.00                                 831,825,525    96.9329%   26,317,889      3.0668%     2,100      0.0002%    通过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贾仟仞、高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