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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农商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青岛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制定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
经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如本行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将采取相
关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2021 年 4 月 27 日,本行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为 4.83 元。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本行 A 股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4.83 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董事会将在本行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件之日(2021 年 5 月 27 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内,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行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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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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