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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农商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21 年我们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林盛、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5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本行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行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16 次,召开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3 次,其中战略规划委员会 3 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 7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4 次,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 次。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我们认真参加了本行召开的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我们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
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经审慎考
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林盛                            16            16           0          0               否

商有光                          16            16           0          0               否

孙国茂                          16            16           0          0               否

栾丕强                          16            15           1          0               否

王少飞                          16            15           1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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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林盛                                                          7/7

商有光                                                        7/7                4/4

孙国茂                                                                           4/4

栾丕强                                         7/7

王少飞                                         6/7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林盛、商有光、孙国茂、王少飞先生出席了本行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林盛、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先生出席了本行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先生出席了本行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1 年 2 月,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发表
了《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独立意见、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5 月,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发表
了《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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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1 年 5 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于
聘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青岛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青岛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风险总监、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
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7 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
于豁免本行部分股东稳定股价自愿性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8 月,对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密切关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及本行转型变革情况,并在董
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评估董事会相
关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作为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听取
和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1 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之前及期间,认真审阅议案、报告等会议材料,会议材料涵盖发
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以此深入了解公司的制度建设、内部
控制、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内容。积极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等各类培
训。独立董事林盛先生参加了公司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上
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对
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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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本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
中,我们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不断提升本行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加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
本行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本
行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盛、商有光、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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