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农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农商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青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 号)核准,青农商行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555,556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 号)同
意,青农商行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青农商行总股本 5,000,000,000 股,发行后青农商行总股
本 5,555,555,556 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555,555,556 股。
    青农商行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开发行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青农转债”,转债代码 128129;青农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青农商行总股本为 5,555,611,262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 734,214,333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青农商行股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承诺如下:
    “自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


                                     1
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青农商行资金的
情形,青农商行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因 2023 年 3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4,237,631 股,占青农商行总股份的
0.616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162 名。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冻结

       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1     万股的个人(含董事、监          194,034,333              34,237,631         1,296,250
       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1、本次申请上市限售股股东人数较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不逐一列示。
    2、2023 年度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青农商行股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锁定期满后第
二年解除限售,按 15%的比例进行本次解除限售。青农商行招股说明书中,持有青农商行股
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 2,165 人。期间,4 人尚未托管登记,不在本次解除限售人员
范围内。7 人因去世其持有股份分别由 9 人进行继承(即增加 2 人)。2 人因司法处置其持有
股份分别过户给 2 人(其中 1 人过户前即为持有青农商行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即减少 1
人)。因此,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 2,162 人。
    青农商行招股说明书中,持有青农商行股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共持有 228,623,964
股。期间,1 名非职工股东去世其 67,000 股被内部职工继承,股份性质变更为内部职工股
(即增加 67,000 股)。另有 4 人共 440,000 股尚未托管登记(即减掉 440,000 股)。因此,本
次解除限售的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内部职工股按 228,250,964 股股份的 15%进行解除限售,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舍掉处理,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为 34,237,631 股。
    3、曾任执行董事、行长刘宗波先生离任未满半年,离任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曾任董事会秘书隋功新先生离任未满半年,离任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2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
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
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汾泉                宁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