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78 号)核准,小熊电器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34.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7,500,000.00 元,扣
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90,688,066.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6,811,933.96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
具的“XYZH/2019GZA1066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进度
号 资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
1 生产建设(大良五沙) 小熊营销 40,484.87 13,806.90 34.10%
项目
小熊电器智能小家电
2 小熊智能 31,313.02 21,205.88 67.72%
制造基地项目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
3 小熊电器 15,877.96 5,674.42 35.74%
生产建设(均安)项目
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
4 小熊智能 3,679.92 809.86 22.01%
设项目
5 小熊电器信息化建设 小熊电器 2,325.42 1,683.89 72.41%
1
项目
合计 93,681.19 43,180.95 46.09%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外部市场变化以及疫情影响因素,公司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进度进行了适度调整。其中,“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
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因公司优先资源投入,使得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时间提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包括:“小熊电器信息化建设项目”“小熊电器
智能小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小熊电器创意小家
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该四项募投项目因部分基建进程及项目设备等固定资
产采购进程有所延缓,导致公司目前投入进度尚未达到预期。
由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上述募投项目仍是公司未来重点规划和发展的
方向之一,因此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
1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大良五沙)项目
2 小熊电器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小熊电器智能小家电制造基地
3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4 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
5 2022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均安)项目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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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
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募投项
目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实现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是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没
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调整后更
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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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
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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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娜 姚根发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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