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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熊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2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小熊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
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并同意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向 12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1.60 万份股票期
权,向 3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斌




                                                    2021 年 5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郭莹




                                                    2021 年 5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罗薇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