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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熊电器: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9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文《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结果如下: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575.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5%,均为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
担担保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得到有效落实。

    二、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能适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内控体系运行对内部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三、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经验丰富的执业团队,审计人
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养,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
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
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

       八、《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
地区发展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
地区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

    十、《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注销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办理相关股票
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预案”)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可转
债预案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公
司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预案及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预案相关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股东利益。
    2、根据本次发行可转债预案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
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述事项。

    十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与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调整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稳定和提
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效益;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了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斌




                                                     2022 年 4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郭莹




                                                     2022 年 4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罗薇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