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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熊电器: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罗薇)2022-04-09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
 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东大 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7             1          6          0        0           否                 3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
 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如下:
     1.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7.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期间,本人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股东
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运行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 年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
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和沟通
    加强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重视投资者的
权益保护,公平、公正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
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请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工作的积极配合
与支持。2022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892023635@qq.com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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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薇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