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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熊电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8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8 亿元—1.2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5 元/
 股(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55 元/股调整为不超
 过 54.4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关于权益
 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回购股份已达到回购方案的金额
 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74,1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5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46、2022-049、
2022-053、2022-058、2022-076、2022-103、2022-105、2023-001、2023-002、
2023-007)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变动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
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603,0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总股本的 1.0275%,最高成交价为 51.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117,931.0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130,000
股已授予登记至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 名股权激励对象
账户。故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73,0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9442%。公司回
购股份总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总金额上限且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
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
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
除因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登记部分限制性股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
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如
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引起总股本变化。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 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4 月 12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211,48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052,871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质押等权利。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