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7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25 元, 募集资金合计 1,027,500,000.00 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 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东莞证券承销保荐费 70,897,500.00 元及对 应增值税 4,253,850.00 元(其中前期已经支付 2,000,000.00 元及对应增值税 12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 954,468,650.00 元,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其中承销保 荐费对应增值税 4,133,850.00 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另 扣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期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费 用 19,790,566.04 元(不含税)及前期已经支付的保荐费 2,000,000.00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6,811,933.96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GZA10668 号《验资报告》。 1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小熊 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 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 募集资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后 累计投 节余募集 序 施 金承诺 投资进 项目节 项目名称 投资总 入金额 利息收入及 合计⑥=④ 资金比例 号 主 投资总 度 余金额 额② ③ 投资收益⑤ +⑤ ⑦=⑥/① 体 额① ④ 小熊电器 小 创意小家 熊 1 电生产建 15,877.96 15,877.96 13,851.67 87.24% 2,026.29 1,050.82 3,077.11 19.38% 电 设(均安) 器 项目 小 小熊电器 熊 2 研发中心 3,679.92 3,679.92 3,762.38 102.24% -82.46 155.85 73.39 1.99% 智 建设项目 能 合计 19,557.88 19,557.88 17,614.05 - 1,943.83 1,206.67 3,150.50 - 注:“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 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具体的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及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分项 拟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投资收益 余额 建设投资 13,923.33 13,851.67 71.66 小熊电器 建筑工程费 7,439.40 10,908.08 -3,468.68 创意小家 设备购置费 5,543.73 2,837.88 2,705.85 1,050.82 3,077.11 电生产建 设备安装费 277.19 105.71 171.48 设(均安) 预备费 663.02 - 663.02 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 1,954.63 - 1,954.63 小计 15,877.96 13,851.67 2,026.29 1,050.82 3,077.11 1、由于建筑成本及人工成本上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工程费实际支 出超出原预算金额。 2 2、公司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变化对该募投项目所需的 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金额,使得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 支出。 3、节余资金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 (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73.39 万元,节余募 集资金比例为 1.99%,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3,150.5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02446200996 30,771,065.75 生产建设(均安)项目 佛山顺德大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4483901040011863 730,212.00 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 公司顺德富安支行 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4483901040011913 3,677.30 公司顺德富安支行 合计 31,504,955.05 3 注: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 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 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150.5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 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 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 4 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 和“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文 斌 杨 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