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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2019-07-22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6-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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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发行上市工
作。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
下简称“股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范
性文件,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指派蒋红毅律师和彭亚峰律师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负责律师,于2014
年11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和《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现本所律
师就《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后更新的若干事项,出具《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所律师对青鸟消防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其
他法律意见和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表述。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有关本所律师声明事项和释义适用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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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北大青鸟环宇分拆发行人并独立上市
       2012年11月21日和2012年12月7日,北大青鸟环宇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递交了分拆非全资子公司青鸟消防有限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及其
他相关文件;2012年12月12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确认函,批准了
北大青鸟环宇的分拆非全资子公司青鸟消防有限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
请。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东大会批准分拆发行人并独立上市
    2013年4月26日,北大青鸟环宇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分拆青鸟
消防有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议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发行人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上市
    2015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
    2015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19名,代表股份6,0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0%,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议案中包含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等《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必须包括的事项。
    (五)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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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股份
总数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的核准为准。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价格:结合发行时境内资本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询价结果,
由公司和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本次发行股票的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与会董事、股东资格、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
《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依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地作出了批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决议
的内容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授权程序
合法,授权范围明确具体,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本次上市尚需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二、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了
新的审计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出具了合法性证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变化情况仍继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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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下述条件:
    (一)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0150002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2
年、2013年和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0.98%、49.55%和37.57%,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和已经履
行、将要履行或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等原始资料、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查阅了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015000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
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五)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5]0150000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
四条的规定。
    (六)根据工商、税务、环保、技术监督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
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和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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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5]01500008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管理办法》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
    (八)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0150002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瑞华为其
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九)根据发行人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瑞华审字[2015]01500023号《审计报告》
及瑞华核字[2015]0150000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
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
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随意变更的情
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十)经核查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瑞华审字
[2015]01500023号《审计报告》及相关合同和会议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十一)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0150002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78,836,771.28元、120,423,237.47元、
142,867,371.25元,累计金额达人民币342,127,380.00元。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426,904,957.33 元 、 634,346,131.36 元 和 800,713,305.26 元 , 累 计 金 额 达 人 民 币
1,861,964,393.95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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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11%,最近一期末
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十二)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完税凭证、税收优惠及其依据以及有关税
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
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
赖,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十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公司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
实质条件。
    三、     发行人的业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师
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新
增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正天齐生产地的变更,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换发了新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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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注册号         符合标准             认证范围           有效期至     认证企业
                                        ZTE 系列高压二氧化
                                        碳灭火系统、ZTQ 系列
                        ISO9001:2008
         00112Q256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                     GB/T19001-20                              2015.06.17    正天齐
         46R0S/1100                       ZIG 系列混合气体
                             08
                                        (IG541)灭火系统的
                                        设计开发、生产及服务
       (2)3C认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
师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3C认证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3C认证情况如下:
                                                首次发    有效                     认证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发证机构
                                                证日期    日期                     企业
         20140818010                           2014.07.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00428                                03       07.0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40818010                           2014.07.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2                       火灾报警控制器
            00429                                03       07.0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40818010      火灾报警控制器       2014.07.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3
            00430           (联动型)           03       07.0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40818010                           2014.07.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4                        输入/输出模块
            00431                                03       07.0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40818010                           2014.12.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5                       气体灭火控制器
            00911                                23       12.2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40818010                           2014.12.   2019.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6                       气体灭火控制器
            00912                                23       12.2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3)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
师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消防
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情况如下:
  序                                                      有效                     认证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发证单位
  号                                                      期至                     企业
                          测量范围为
         073144850                          JF-D16(主    2015.   公安部消防产品   久远
  1                   0-100%LEL 的点型
          470ROM                               型)       08.31     合格评定中心   智能
                       可燃气体探测器
         073144850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JB-TG-JF99    2015.   公安部消防产品   久远
  2
          471ROM             器              2(主型)    08.31     合格评定中心   智能
         073144850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VT311(主     2015.   公安部消防产品   惟泰
  3
          905ROM             器               型)        08.31     合格评定中心   安全
         073144850        测量范围为        VT3401(主    2015.   公安部消防产品   惟泰
  4
          906ROM      0-100%LEL 的点型        型)        08.31     合格评定中心   安全


                                           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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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燃气体探测器

          (4)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
师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制
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                                                       有效                    被许可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发证单位
 号                                                       期至                      企业
                                      VTD110(CO)、
                                       VTD410(CO)
              京制                                                北京市海淀
                       一氧化碳检        /VTC102、        2017.                   惟泰安
  1         01080353                                              区质量技术
                       测报警器        VTD510(CO)       02.16                     全
              号 02                                                 监督局
                                         /VTC120、
                                       VTP210(CO)
              京制                                                北京市海淀
                       可燃气体检                         2017.                   惟泰安
  2         01080353                    VT3401/VT311              区质量技术
                       测报警器                           02.16                     全
              号 04                                                 监督局
          四、   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
师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关联方之外,发行人新增4个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宁波瀚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环宇全资子公司
      2           宁波利元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环宇全资子公司
      3            宁波青鸟正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环宇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长蔡为
      4                上海友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民投资的个人独资公司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新发生的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2014 年 7-12 月发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则及决策程序       生额(元)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      受让软件著作权、
  1                                                       市场价格          1,415,094.34
            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开发软件
             北大青鸟环宇投资
  2                                    市场调研           市场价格          1,157,353.01
             (美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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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014 年下半年,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退货 2,
550.86 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原
则,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占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完全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经取得了发行人内部的授权或追认,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五、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所有权
     除《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已披露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之外,
根据加拿大DAVIS LLP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
公 司 美 安 消 防 新 增 一 处 土 地 所 有 权 , 位 于 1295 rue René-Descartes,
Saint-Bruno-de-Montarville(土地权证编号:5344478),面积13537.3平方米。
     (二)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生
产经营设备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中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15,632,136.01元,运输设备账面价值为4,290,491.57元,其他设备账面价值为
3,608,038.6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                                     原值      账面价值
                设备名称                                    成新率    使用部门
号                                   (万元)    (万元)
 1            西门子贴片机            246.41      133.47    54.17%    青鸟消防
 2     三星贴片机 SM411/SM421S        146.15      102.31    70.00%    青鸟消防
 3             高速贴片机             129.63      122.28    94.33%    久远智能
 4            西门子贴片机            129.06       61.30    47.50%    青鸟消防
 5      ASM 西门子 D4 贴片机          129.06      118.30    91.67%    青鸟消防
 6            SM471 贴片机            115.38       99.04    85.83%    青鸟消防
 7          三星 SM471 贴片机         111.97       93.30    83.33%    青鸟消防
 8               贴片机               100.00       90.00    90.00%    青鸟消防
 9             自动贴片机              79.80       41.66    52.21%    久远智能

                                     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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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高速通用贴片机               75.30      52.12     69.22%      久远智能
11           高速通用贴片机               75.30      52.12     69.22%      久远智能
12           多功能贴片机                 73.95      22.41     30.31%      久远智能
13             自动贴片机                 44.44      43.33     97.50%      青鸟消防
14           新楼流水线设备               38.12      30.81     80.83%      青鸟消防
15         全视觉锡膏印刷机               37.61      36.67     97.50%      青鸟消防
16               标准烟箱                 31.20      27.30     87.50%      青鸟消防
17       自动光学测试仪 AOI               27.35      26.67     97.50%      青鸟消防
18       自动光学测试仪 AOI               27.35      26.67     97.50%      青鸟消防
19                贴片机                  25.50       8.77     34.39%      久远智能
20         全自动视觉印刷机               22.65      11.64     51.40%      久远智能
21           自动光学检测仪               19.66      13.76     70.00%      青鸟消防
22           全自动印刷机                 19.23      13.46     70.00%      青鸟消防
23         视觉全自动印刷机               18.80      13.79     73.33%      青鸟消防
24             无铅回流焊                 18.09       9.30     51.40%      久远智能
25         全自动视觉印刷机               17.09      10.19     59.60%      久远智能
26           无铅热风回流炉               15.81      11.07     70.00%      青鸟消防
27           无铅热风回流炉               15.81      11.60     73.33%      青鸟消防
28                 机架                   15.49       5.68     36.67%      青鸟消防
29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3.50       0.79      5.83%      青鸟消防
30     回流焊(无铅热风回流炉)           13.25      12.92     97.50%      青鸟消防
31             无铅回流焊                 12.82       8.67     67.60%      久远智能
32           无铅波峰焊机                 12.39       9.91     80.00%      青鸟消防
33     20kg 高加速度冲击试验台            12.39      11.26     90.83%      青鸟消防
34           无铅波峰焊机                 12.39      11.69     94.33%      久远智能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上述生产经营设备权属清晰,不存在
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三)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
作报告》中已披露的商标之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一项注册商标,
情况如下:
      商标标识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工业操作遥控电力装
                                      置,灭火设备,工业
                                                             2013.09.07-
                            3245255   用放射设备,个人用                     青鸟消防
                                                             2023.09.06
                                      防事故装置,报警器,
                                      动画片,电动关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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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上述商标专用权不存
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四)专利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
作报告》中已披露的专利权之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一
项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四川久远智
                                一种改进型
  1       ZL201420213287.10                  2014.08.27       实用新型       能监控有限
                                气体探测器
                                                                               责任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上述专利权未有转让
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的质押及其他担保,不存在产权纠纷或
潜在产权纠纷。
      (五)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
报告》中已披露的软件著作权之外,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新增一项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获证时间       著作权人
                              北大青鸟消防物联网络远程
  1        2014SR155196                                       2014.10.17    青鸟消防软件
                                  监控系统软件 V1.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合法享有上述软件著作
权,该等权利未有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的质押及其他担
保,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
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                                                面积(平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      租金及支付方式
 号                                                方米)
   北京北大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2014.01.01- 每日每平米 3 元,
 1 青 鸟 有 限 青鸟消防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一层        625
                                                              2016.12.31    按季度支付
   责任公司             和二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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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捷因             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                        库房按日计算,办
                                                        2014.12.06-
 2 泰 仓 储 有 青鸟消防 路 9 号东居物业东库区平   750               公室按月计算,共
                                                        2015.12.05
   限公司               房北大库                                        33.14 万元
   北 京 北 大 青鸟消防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2014.01.01- 每日每平米 3 元,
 3 青 鸟 有 限 北京分公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一层     85
                                                        2016.12.31    按季度支付
   责任公司      司     部分
                                                                    每月 6.16 万元,
   绵阳久远                                                         按年支付。每年租
                        四川绵阳科学城 M-6 大           2014.01.01-
 4 物 业 服 务 久远智能                       5,600                 金在上年度租金
                        楼附属建筑                      2016.12.31
   有限公司                                                           的基础上上浮
                                                                          10%
   北京玉泉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3 号                        按日计算,地上
   慧谷物业                                             2012.08.01-
 5          惟泰安全 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 26# 857.6                   2.4 元/天/m2,地
   管理有限                                             2016.09.08
                     楼B                                              下 1 元/天/ m2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
                                                        2014.12.02- 按季度计算,共
 6 张渲        正天齐 路 195 号华腾新天地大厦 236.39
                                                        2015.12.01    31.92 万元
                      1003 室
   北京奥特
   美自控设        北京市雁栖经济技术开                 2014.06.01-   按日计算,共
 7          正天齐                      4,413.6
   备有限公        发区东二路 8 号                      2016.06.01      235.20 万元
   司
   北京市密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
            青鸟消防                                    2012.09.10- 租金为零,承担水
 8 云县招商          69 号密云县投资促进局 25.74
              软件                                      2016.09.09      电等费用
   管理中心          办公楼 209 室-102
   北京北大
            青鸟消防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2014.01.01- 每日每平米 3 元,
 9 青鸟有限                                       106
              软件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二层                2016.12.31    按季度支付
   责任公司
             青鸟消防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2015.01.01-
 10 北京大学 北京分公                             30                年租金 3.24 万元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一层             2015.12.31
               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租赁合法有效。
    六、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大合同
    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且可
能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
    1.贷款及担保合同
    (1)贷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5-1-2-1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的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放款银行或机构                                          年利率
         合同编号                          借款人      发生日       到期日                  金额
 号                         名称                                                (%)
                                                                                            5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130101201                                     2014.11.     2015.11.                0,000
  1                     份有限公司涿鹿     发行人                                    7
         40002812                                        12           11                    元人
                            县支行
                                                                                            民币
                                                                                            1,012
                        TORONTO-DO                     2012.06.     2017.06.
  2      9220592-03                        美安消防                              4.25        ,500
                        MINION BANK                      15           15
                                                                                            加元
       (2)担保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类型      最高担保金额
 号
         1310062013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1,000,000.00
  1                                                 发行人    最高额抵押
            03446           限公司涿鹿县支行                                      元人民币
                          TORONTO-DOMINI
  2      12R02180047                              美安消防          抵押        1,012,500 加元
                             ON BANK
      2.销售及采购合同
       (1)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
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有:
                                                                           合同价款
序号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万元)
                                     重庆青鸟电子科
 1      14CQ0020261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05.74       2014.09.05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2      14CQ0020282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08.33       2014.09.19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3      14CQ0020295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45.40       2014.09.29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4      14CQ0020317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9.83       2014.10.16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5      14CQ0020331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05.67       2014.10.23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6      14CQ0020357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5.26       2014.11.04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7      14CQ0020383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5.96       2014.11.14
                                     技有限责任公司

                                           5-1-2-1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重庆青鸟电子科
 8     14CQ0020388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37.11    2014.11.18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鸟电子科
 9     14CQ0020391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2.97    2014.11.19
                               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青鸟电
 10    14GX0050275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64.09    2014.09.15
                               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青鸟电
 11    14GX0050281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1.00    2014.09.18
                               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青鸟电
 12    14GX0050282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03.30    2014.09.22
                               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青紫智能设
 13    14GZ0270002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91.68    2014.12.25
                                 备有限公司
                               南京青鸟环宇消
 14    14JS0110188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6.90    2014.07.09
                               防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青鸟智能系
 15    14SD0270006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08.90    2014.11.21
                                 统有限公司
                               长沙青鸟消防设
 16    14UN0020170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10.01    2014.10.14
                               备销售有限公司
                               长沙青鸟消防设
 17    14UN0020202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174.22    2014.11.18
                               备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建筑
 18    11BJ0590011Z   发行人                      消防产品     240.00    2011.05.16
                               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精诚安保
 19     ZTQ-011-14    正天齐   消防工程有限责     消防产品     150.00    2014.01.24
                                   任公司
       CYPO2014013             中建材信息技术
 20                   正天齐                      消防产品     151.30    2014.08.06
           08                    有限公司
                               北京利尔思盛民
 21     ZTQ-018-14    正天齐                      消防产品     102.25    2014.02.14
                               航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弘屹烁隆科
 22     ZTQ-109-14    正天齐   技发展有限责任     消防产品     101.82    2014.05.30
                                   公司
                               贵州青紫智能设
 23    ZTQ-W374-14    正天齐                      消防产品     148.22    2014.09.19
                                 备有限公司
       2013/11-SDWG
                               江苏省电力物资
 24    -GW-01G-0881 久远智能                      消防产品     152.44    2013.11.23
                                 供应公司
              3

      (2)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履行
或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有:


                                     5-1-2-1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同价款
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万元)
                                     九江龙昌塑胶电
  1       2014-09-097      发行人                       原材料        314.54   2014.09.18
                                     子实业有限公司
                                     九江龙昌塑胶电
  2       2014-10-124      发行人                       原材料        421.00   2014.10.21
                                     子实业有限公司
                                     九江龙昌塑胶电
  3       2014-11-090      发行人                       原材料        242.62   2014.11.27
                                     子实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4       2014-11-016      发行人                       原材料        106.65   2014.11.13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5       2014-09-058      发行人                       原材料        426.26   2014.09.12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6       2014-09-061      发行人                       原材料        124.45   2014.09.12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7       2014-09-062      发行人                       原材料        111.31   2014.09.16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8       2014-10-125      发行人                       原材料        202.82   2014.10.22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9       2014-12-148      发行人                       原材料        113.50   2014.12.25
                                         有限公司
                                     北京全锦科技有
 10       2014-10-166      发行人                       原材料        140.25   2014.10.30
                                         限公司
                                     北京全锦科技有
 11       2014-11-154      发行人                       原材料        102.19   2014.12.01
                                         限公司
                                     成都明天高新产
 12            -          久远智能                      原材料        179.24   2014.10.11
                                     业有限责任公司
                                     佳思捷(杭州)
 13        Q001191        久远智能                      原材料        124.70   2014.12.15
                                       电子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
 14     BY-20141015001 久远智能                         原材料        190.50   2014.10.15
                                         有限公司
                                     南京瑞墨消防设
 15      2013/11-08813    久远智能                      原材料        145.61   2014.03.26
                                       备有限公司

      3.经销协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 53 家区域总经
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确定合作关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有重要影响(按 2014 年度经销额排名且目前与发行人存在经销关系的前 10
名)的经销协议如下:
序号                    经销商                  签订日期              授权区域
 1          山东青鸟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014.04.17        山东省(青岛除外)


                                         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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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中山
 2     东莞市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4.01.15
                                                            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
 3        西安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4.04.15
                                                                  治区、青海省
 4            山西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4.01.15             山西省
 5        南京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4.04.03         江苏省南京市
 6      河南青鸟环宇消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014.01.15             河南省
 7        重庆青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4.01.15             重庆市
 8            合肥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4.04.18             安徽省
       江西青鸟环宇消防设备销售有限责任公
 9                                             2014.04.02             江西省
                       司
 10     苏州青鸟环宇消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014.04.02         江苏省苏州市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合同/协议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目前合同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潜在风
险。
       (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
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除《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
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
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七、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制订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其内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2014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包括: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
通知、股东大会的筹备与登记、议事程序、决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
与信息披露等。


                                         5-1-2-1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权限、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长及其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议案、议事和决议、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发
行人为配合董事会工作而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专门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职责、监事会的办事机构、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监事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等内容,保障了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职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的
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制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
    (二)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至今,发行人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五次董事会会议,二次监事会会
议。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蔡为民       男          董事长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张万中       男           董事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王兴业       男           董事          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康亚臻       男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孙伦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王云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马忠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4 年 4 月 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监事任职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孔祥强       男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任职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周敏        女           监事          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王国强       男         职工监事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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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福涛        男       总经理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周子安        男      副总经理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孙鸿涛        男      总工程师        自 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高俊艳        女      财务总监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康亚臻        男     董事会秘书       自 201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发行人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1.董事
    2014 年 12 月 30 日,董事徐祗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
    2015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兴业为公司
董事,任期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2.监事
    2015 年 1 月 10 日,王兴业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发行人监事职务。
    2015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敏为公司监
事,任期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2.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 12 月 19 日,蔡为民辞去总工程师职务,2014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孙鸿涛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其变更和选举程序、发行
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近三年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董事会、监事会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为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部分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连续性
造成影响。
    九、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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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税种                                  税率
   1                      增值税                                 17%
   2                      营业税                               3%、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4                   教育费附加税                               3%
   5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1%、2%
                   发行人、久远智能、惟泰安全                    15%
         企
                          青鸟消防软件                          12.50%
         业
                        正天齐、久远振科                         25%
   6     所
         得      美安消防、MAPLE ARMOR FIRE
         税    ALARM DEVICE CO., LTD、MAPLE                     26.90%
                ARMOR MANAGEMENT CO., LTD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税收优惠
    发行人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2130001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经河北省涿鹿县地方税
务局备案,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久远智能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GR201351000298,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按 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惟泰安全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GR201411003114,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按 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系软件生产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
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 年,青
鸟消防软件开始获利并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2 年度、2013 年度免
征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按 12.5%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密云区(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密国税(2012)
005 号),青鸟消防软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 财政补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4 年 1-12 月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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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政补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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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日期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1          2014 年 2 月 19 日        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资金              7
  2          2014 年 5 月 26 日          企业技改及发展资金              580.85
  3          2014 年 7 月 8 日              企业发展资金                 225.44
  4          2014 年 9 月 4 日      2013 年工业经济提升发展奖励            1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合法有效;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半年纳税情况说明
      1.根据 2015 年 1 月 28 日,涿鹿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28 日,涿鹿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地方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2.根据 2015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3.根据 2015 年 1 月 16 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四季青税务所出具的
证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20 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出具的
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
处罚的情形。
      4.根据 2015 年 1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19 日,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
的情形。
      5.根据 2015 年 1 月 19 日,北京市密云县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出具的
证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19 日,北京市密云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青鸟消防软件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
情形。
      6.根据加拿大 DAVIS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
美安消防及其子公司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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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 2015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5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久远振科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
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涿鹿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
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
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
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四川省科学城国土环保局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出具
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
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北京市怀柔区 2015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
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
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形,
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四川省科学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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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
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
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
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况。
    (二)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的要求,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一、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二、 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对招股
说明书的全文进行了审慎审阅,特别审阅了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制作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因内
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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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主体资格、发行上市的
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发起人、股本及其演变、
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环境保护和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募股资金的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招股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核,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
件和要求,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
的法律风险。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待核准后,发
行人将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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