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6-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5-1-6-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致: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发行上市工 作。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 下简称“股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范 性文件,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指派蒋红毅律师和彭亚峰律师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负责律师,于2014 年11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和《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5年 3月24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于2015年8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 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16年2月22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 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2016 年9月8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 2016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补充反馈意见。根据补充反馈意见,要 求发行人律师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本所律师特就反馈意见提出的 问题出具《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所律师对青鸟消防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其 5-1-6-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他法律意见和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和《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中的相关表述。 《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有关本 所律师声明事项和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5-1-6-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一部分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公司简称、术语等与《北京市中咨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咨律师 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保持一致,此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Heng Huat 公司 指 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监管指引第 4 号》 指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 引》 5-1-6-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二部分 关于补充反馈意见的答复 一、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徐祗祥等人受到中国 证监会处罚案件的详细情况。对于因徐祗祥受到行政处罚事项,发行人是否违 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报告期内,徐祗祥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并于2014年12月30日辞去董事职务。 2015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青鸟华光、周燕军、许振东等15名责任人下发了 [2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周燕军、许振东、徐祗祥下发了[2015]2号《市 场禁入决定书》。处罚的原因主要包括:青鸟华光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的各年 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关系;青鸟华光在2012年年报中未按 规定披露相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导致青鸟华光201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青 鸟华光在2012年通过关联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年 度营业收入。其中,对徐祗祥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徐祗祥采取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徐祗祥不得从 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鉴于: 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最 5-1-6-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之情形。 2、发行人前任董事徐祗祥于2015年4月8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所涉及 事项发生于2012年及以前,且与发行人无关。此外,徐祗祥已于中国证监会作出 上述处罚之前的2014年12月30日辞去了发行人董事职务,其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 间,并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而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 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不利影响。 二、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2 2005 年 3 月 29 日,Gamerian Limited 将其持有的致胜资产 0.01%股权转让 给张万中。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Gamerian Limited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其转让致胜资产股权是否引发纠纷 或存在潜在纠纷;(2)张万中所持致胜资产 0.01%股权是否代他人持有。 答复: 致胜资产为 1999 年 8 月 18 日在香港注册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致胜资 产的股东名册,北大青鸟环宇上市时,Heng Huat 公司直接持有致胜资产 93.37% 股权,Gamerian Limited 直接持有致胜资产 6.63%股权。2005 年 3 月 29 日, Gamerian Limited 将其持有的致胜资产 0.01%股权转让给张万中,将其持有的致 胜资产 6.62%股权转让给 Heng Huat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Heng Huat 公司直 接持有致胜资产 99.99%股权,张万中直接持有致胜资产 0.01%股权。 本所律师核查了 Heng Huat 公司及 Heng Huat 信托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及 徐祗祥出具的《声明函》,根据前述声明函,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Heng Huat 公司及 Heng Huat 信托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及徐祗祥不存在以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形式通过 Gamerian Limited 持有致胜资产股权的情形。张 万中所持致胜资产 0.01%股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形。 5-1-6-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三、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3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 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 所有受益人, 请将受益人持股的具体情况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予以披露,包括受益人姓名、 证件号码、持股数、持股比例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下述问题发表核 查意见:(1)受益人与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 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2)受益人是否尚 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3)受益人对于信 托份额的分配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存在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纠纷的情形。 答复: 3.1 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 所有受益人 Heng Huat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2 日,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适用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Heng Huat 公司成立时,许振东、张万中、刘越分别持 60 股、20 股、20 股。2003 年 5 月 9 日刘越向徐祗祥转让 Heng Huat 公司 20 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分别持 Heng Huat 公 司 60 股、20 股、20 股。 2000 年 7 月 19 日,许振东、张万中、刘越作为受托人签署适用香港法律的 信托契据,设立 Heng Huat 信托。 Heng Huat 信托的信托财产为 Heng Huat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其产生的收 益。Heng Huat 信托成立时,Heng Huat 公司持有致胜资产 93.37%的股权,而致 胜资产持有北大青鸟环宇 31.43%的股权。2005 年 3 月 29 日,Gamerian Limited 将其持有的致胜资产 6.62%股权转让给 Heng Huat 公司,本次转让后,Heng Huat 公司持有致胜资产 99.99%的股权,而致胜资产此时尚且持有北大青鸟环宇 17.34%的股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Heng Huat 公司持有致胜资产 99.99%的股权,而致胜资产尚且持有北大青鸟环宇 16.03%的股权。 根据《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 股配售招股章程》,Heng Huat 信托成立的目的是为北大青鸟环宇、北大青鸟软件、北大青鸟、北京北大宇环微 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或 联营公司的雇员提供奖励,以及表扬前述人员对北大青鸟环宇于香港联交所创业 板上市所作的贡献。 5-1-6-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基于日期为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信托契据,Heng Huat 信托受托人许振东、 张万中、刘越于同日签署意向声明。 刘越于 2003 年 5 月 9 日辞去受托人职务,同日,徐祗祥接任其受托人职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Heng Huat 信托的受托人为许振东、张万中、徐祗 祥。 根据 Heng Huat 信托三位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确认函,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Heng Huat 信托的受益人与列载 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意向声明之受益人并无变动。 Heng Huat 信托受益人的相关信息如下(其中,受益人姓名、信托权益比例 列载于日期为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意向声明中,其证件号码由 Heng Huat 公司根 据受益人姓名协调各方人事部门收集、整理。截至目前,已经取得 278 人的证件 号码,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97.73%。由于年代久远、受益人离职或退休等原 因,未能取得 199 人的证件号码,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合计为 2.27%。):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信托权益比例(%) 1 杨芙清 11010819321106**** 5.9049 2 王阳元 11010819350101**** 5.9049 3 许振东 11010819640216**** 37.4232 4 张万中 11010819620913**** 10.5795 5 刘越 11010819611216**** 10.5795 6 陈钟 11010819630418**** 3.9366 7 徐祗祥 11010819641125**** 3.9366 8 刘永进 11010819480401**** 1.9683 9 张永利 11010819641224**** 1.9683 10 苏渭珍 11010819501031**** 1.9683 11 张宏刚 11010219500424**** 1.4762 12 舒萍 51012619631012**** 1.4762 13 蒙朝晖 11010819700307**** 0.9841 14 洪建顺 11010865100**** 0.9841 15 郑彤 33252319670918**** 0.2952 16 杨小青 11010819620111**** 0.1147 17 陈永红 11010819670610**** 0.0984 18 王焕玲 11010854032**** 0.0153 5-1-6-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9 闵爱泉 11010854032**** 0.0207 20 李新栋 11010855051**** 0.0172 21 李泉 11010819690222**** 0.0172 22 李晋业 0.0654 23 黄桂芬 11010853041**** 0.0172 24 魏崇义 11010854022**** 0.0167 25 蒋自媛 11010849082**** 0.0654 26 葛维彧 11010819701002**** 0.1452 27 严彰 11010849020**** 0.0620 28 王艳荣 11010819461017**** 0.0197 29 刁玉树 11010119411108**** 0.0374 30 伦伟 11010819750123**** 0.0512 31 张力耘 0.0910 32 关孝植 13020319530823**** 0.0128 33 勾惠英 11010854122**** 0.0079 34 刘树静 11010860020**** 0.0128 35 陈建华 11010853102**** 0.0182 36 赵长立 11010319540824**** 0.0153 37 郝玉兰 11010252104**** 0.0153 38 解清志 11010853093**** 0.0128 39 刘冬华 11010853081**** 0.0128 40 潘凤玲 11010453071**** 0.0128 41 孙兰玉 11010853092**** 0.0128 42 商淑芳 11010853102**** 0.0418 43 王振平 11010855011**** 0.0418 44 王玉广 11010819650614**** 0.1289 45 王永明 11010861051**** 0.0330 46 毛晓红 11010869060**** 0.0236 47 季雁弘 11010874121**** 0.0118 48 赵静婉 11010219631021**** 0.0153 49 董晓清 11010819690509**** 0.0246 50 李枢 11011175051**** 0.0217 51 黄巍 11010619680310**** 0.0153 52 蔡亚男 0.0054 53 杨涛 11010671011**** 0.0241 54 余平 51070257101**** 0.0236 55 井志强 14278149092**** 0.0167 5-1-6-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56 侯琦 11010219600209**** 0.0694 57 王东雷 11010870070**** 0.0276 58 康涵远 11010875050**** 0.0064 59 王洪波 0.0064 60 李可 0.0039 61 徐薇 0.0069 62 牛宁 0.0069 63 耿捷 0.0069 64 徐文冠 0.0069 65 赵峥 0.0069 66 范熠民 33010619580923**** 0.0738 67 陈树新 11010419670711**** 0.0738 68 李国兰 0.0049 69 康京围 11010819630621**** 0.0280 70 张浚 11010419640505**** 0.0738 71 刘荣 0.0054 72 徐林盛 33012619640820**** 0.0054 73 苗莉 11010519560515**** 0.0738 74 邱广平 14020219721107**** 0.0039 75 欧乐芬 11010219530228**** 0.0098 76 倪志康 0.0044 77 侯世镛 11010819550814**** 0.0128 78 王红基 0.0192 79 于美琦 11010161030**** 0.0020 80 张艳杰 11010768100**** 0.0044 81 刘承德 0.0034 82 周敏 11010219760701**** 0.0025 83 白丹 11010819761211**** 0.0020 84 邱效兰 0.0015 85 江昌武 11010866060**** 0.0148 86 陆子鹏 0.0020 87 钱震杰 0.0015 88 王鸿冀 0.0064 89 彭文龙 35020419631011**** 0.0044 90 胡俊梅 51032219761210**** 0.0015 91 周燕军 11010419670218**** 0.0738 92 胡文琨 0.0010 5-1-6-1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3 路强 37010519761020**** 0.0020 94 王兴业 37072119770610**** 0.0015 95 刘志强 0.0054 96 郭梅 11010419630119**** 0.0020 97 付文全 15010265081**** 0.0025 98 李明春 11010819640205**** 0.0738 99 那文新 11010819560704**** 0.0030 100 王立 11010262041**** 0.0030 101 方大庆 0.0015 102 戴丹 0.0738 103 项雷 11010419511024**** 0.0738 104 徐二会 12010119660214**** 0.0738 105 张剑波 34010464060**** 0.0738 106 徐健新 43012371072**** 0.1639 107 莫子节 11010363102**** 0.0984 108 李淑玲 11010253082**** 0.0148 109 谢丹 11010873052**** 0.2401 110 潘凯 0.2131 111 徐宁 23010367090**** 0.2952 112 段云所 32010267051**** 0.2037 113 王志勋 34010474010**** 0.1304 114 李德劼 0.0502 115 邓清萍 43242719760808**** 0.0187 116 曾靖云 11010869061**** 0.1826 117 顾灵威 0.0915 118 肖煜 13280174110**** 0.1132 119 时洋 11010873101**** 0.0753 120 周辉 11010273101**** 0.0630 121 张焱 11010874052**** 0.0945 122 刘为民 37010363040**** 0.1653 123 肖怀念 42010772040**** 0.1442 124 吴敏生 11010619621206**** 0.1604 125 严曙光 32082673050**** 0.0443 126 王世新 61010219731207**** 0.0536 127 安德军 0.0143 128 王晴 0.0517 129 申燕 11010574092**** 0.0192 5-1-6-1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30 王文斌 42061962080**** 0.0349 131 杨飞 11010875051**** 0.0586 132 代俊峰 41030572080**** 0.0487 133 冷冰 11010459061**** 0.0979 134 罗慧娟 0.0453 135 黄鹏 11010871121**** 0.0182 136 黄珺 64010275062**** 0.0123 137 李晓滨 0.0423 138 王峰 37062275081**** 0.0531 139 沈朝阳 44082372041**** 0.0635 140 王大中 11010856101**** 0.0566 141 李明 0.0123 142 周宇 0.0241 143 李红 0.0241 144 王永强 37078277041**** 0.0241 145 蔡艳 0.0207 146 王涛 0.0231 147 李亚东 14010272121**** 0.0330 148 孙莉 11010275120**** 0.0207 149 张靖 0.0310 150 邬国锐 11010876040**** 0.0207 151 田立民 0.0236 152 苑树鑫 23010271091**** 0.0295 153 刘成洋 12010475060**** 0.0295 154 杨春元 11022174040**** 0.0197 155 郭云峰 36222777020**** 0.0197 156 赵前 41010375072**** 0.0197 157 张雯宇 51021275102**** 0.0197 158 张莉莉 0.0093 159 张惠亮 11010877031**** 0.0197 160 张宇 0.0187 161 闻立杰 23010374080**** 0.0143 162 金融 11010819760207**** 0.0064 163 田仲义 11010855080**** 0.0403 164 秦义江 0.0054 165 顾晓峰 11010819650207**** 0.0403 166 张驰 0.0182 5-1-6-1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67 邢晓东 0.0079 168 朱青 11010861091**** 0.0369 169 王晨 0.0044 170 华景山 0.0182 171 王磊 0.0153 172 程海清 0.0059 173 韩友斌 0.0133 174 朱玠 36222864012**** 0.0113 175 万国伟 0.0103 176 史绍芬 0.0034 177 毛木林 32010665010**** 0.0123 178 张瑄 0.0054 179 张葵 11010273112**** 0.0103 180 闫轶卿 15010274100**** 0.0084 181 魏朝晖 0.0108 182 王大鹏 0.0079 183 刘红霞 13230273021**** 0.0054 184 何江 0.0103 185 杜炜 61010270032**** 0.0113 186 李艳华 0.0118 187 张宇翔 61011368122**** 0.0113 188 周腾 0.0049 189 刘军 0.0212 190 黄锦悦 0.0069 191 曹凯 11010852032**** 0.0212 192 王军 11010867110**** 0.0098 193 张鹤云 11010873120**** 0.0030 194 张春来 0.0098 195 张健 0.0030 196 王刚 0.0044 197 梁山明 11010819681020**** 0.0025 198 李艳杰 22012172040**** 0.0034 199 焦寅翔 11010868010**** 0.0025 200 何翔 11010570072**** 0.0187 201 贝少峰 0.0089 202 白明明 22060276031**** 0.0064 203 吴明 0.0079 5-1-6-1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4 罗龙军 62056276122**** 0.0049 205 李乐兵 0.0079 206 霍天舒 11010673073**** 0.0079 207 周昌 0.0039 208 袁志民 11010875082**** 0.0039 209 杨建光 11011175101**** 0.0039 210 杨历 12010177070**** 0.0039 211 薛冬杰 11010876061**** 0.0074 212 许强 11010578052**** 0.0039 213 王斌 32032477051**** 0.0039 214 唐京峥 11010876042**** 0.0039 215 石剑鸣 0.0039 216 任军霞 0.0039 217 李志超 42193178033**** 0.0039 218 李林蔚 0.0039 219 胡晓东 35020377071**** 0.0064 220 郝殿春 11010476042**** 0.0039 221 高卫 0.0064 222 冯学虎 12010477050**** 0.0039 223 冯程 42011178120**** 0.0039 224 樊志强 0.0039 225 鄂鹏 31011076120**** 0.0039 226 崔晓琦 0.0039 227 崔骥 0.0039 228 张成霞 0.0020 229 李毅 11010874102**** 0.0054 230 曹云召 11010868082**** 0.0054 231 赵彬 21020474042**** 0.0030 232 谢亮升 0.0044 233 夏蕴 11010419780703**** 0.0020 234 朱丹丹 0.0123 235 刘冰 45010475031**** 0.0044 236 何涛 0.0044 237 高力生 0.0010 238 赵云峰 13290373022**** 0.0025 239 潘惊宇 61011319770926**** 0.0015 240 李正良 11010260071**** 0.0069 5-1-6-1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41 李春霞 11010273041**** 0.0020 242 杨钋 43060277030**** 0.0010 243 贾元良 0.0015 244 朱晶 0.0010 245 王保生 0.0153 246 路静 51022676120**** 0.0005 247 龚振夏 0.0010 248 高屾 0.0010 249 王崧 21010519711011**** 0.0458 250 郭宏 0.0369 251 丛升日 0.1137 252 张树云 11010342101**** 0.0344 253 张韬 42010669111**** 0.0266 254 莫涛 0.0315 255 周钢 42272519641128**** 0.0266 256 陈燕萍 0.0256 257 李伟 0.0128 258 曲磊 0.0197 259 张晓峰 11010519740914**** 0.0320 260 喇效东 0.0241 261 徐向前 0.0049 262 乐志坚 0.0059 263 李蠡 0.0108 264 王琴 0.0054 265 王春禹 21011173013**** 0.0074 266 陈娜 61232575110**** 0.0128 267 戚少刚 11010873100**** 0.0074 268 黄燕 41300174021**** 0.0049 269 何小朝 0.0246 270 苏爱民 0.0138 271 高宏宇 0.0054 272 梁江 11010869110**** 0.0054 273 邵青 11010866021**** 0.0064 274 曹震中 37082375032**** 0.0054 275 彭晓靖 0.0025 276 张莹 21120276030**** 0.0015 277 罗华章 23020375100**** 0.0020 5-1-6-1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78 乔虹 0.0015 279 周广辉 0.0020 280 柳莹 0.0020 281 任万喜 0.0020 282 董兆霖 0.0020 283 缪石 21010377071**** 0.0020 284 王凤宇 0.0034 285 高懿鹏 0.0020 286 钱铁 0.0020 287 周晟 0.0020 288 史国勇 0.0020 289 王轶 12010273080**** 0.0034 290 殷伟丽 0.0020 291 扈海波 0.0034 292 陈桂茹 0.0034 293 沈百玲 0.0034 294 丁力 0.0020 295 汪小林 0.0054 296 李慕华 0.0020 297 伍健 0.0020 298 张颖 0.0020 299 罗英伟 0.0044 300 丁媛 0.0020 301 姜龚辉 0.0020 302 马世洲 0.0020 303 黄凤茹 0.0020 304 储原林 11011119750105**** 0.0025 305 余雷 11010877062**** 0.0020 306 谭越 22050377041**** 0.0020 307 郑威 0.0020 308 李铁军 11022276111**** 0.0020 309 杜红 23212575100**** 0.0020 310 贾晓恩 0.0020 311 姜潞 0.0015 312 李雪莲 0.0010 313 郑昌国 0.0020 314 侯亮 11010219801205**** 0.0005 5-1-6-1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15 李春 11010819680217**** 0.1639 316 马军 11010819671108**** 0.0522 317 陆燕仲 11010255071**** 0.0502 318 任卫东 11010851120**** 0.0984 319 蒋丹 62010556031**** 0.0536 320 武润玺 11010454020**** 0.0320 321 王淑惠 11010853090**** 0.0153 322 刘燕兰 11010254072**** 0.0153 323 郭志京 11010554022**** 0.0153 324 于明会 11010819531010**** 0.0153 325 佟坚 11010855032**** 0.0153 326 范文颖 13282171081**** 0.0153 327 付志明 11010843072**** 0.1314 328 曲德金 11010847091**** 0.0654 329 王二山 11010254022**** 0.0153 330 刘志新 11010853072**** 0.0153 331 袁玉凤 11010854080**** 0.0153 332 沈素婷 11010453111**** 0.0153 333 李日生 11010855022**** 0.0330 334 马占贵 11010855122**** 0.0128 335 施来荣 11010839051**** 0.0153 336 路戈宁 0.0182 337 楚中曙 0.0187 338 李海 0.0148 339 高岩 0.0187 340 陈洁 0.0098 341 赵郁金 12010272041**** 0.0148 342 王欣 0.0089 343 叶智勇 11010819631127**** 0.1639 344 杨惠珍 11010853093**** 0.0172 345 李秋兰 11010853081**** 0.0172 346 毛历新 11010854081**** 0.0172 347 杜振北 11010254071**** 0.1314 348 王燕京 11010845071**** 0.0236 349 高惠 11010851122**** 0.0197 350 娄建设 11010852100**** 0.0236 351 高延存 11010859100**** 0.0172 5-1-6-1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52 李建冬 11010453110**** 0.0236 353 张小曙 11010854091**** 0.0197 354 胡文荣 0.0172 355 李宝元 11010854010**** 0.0236 356 沈国平 11010853041**** 0.0172 357 王殿英 11010819461025**** 0.0172 358 杨恩荣 11010853102**** 0.0399 359 骆长花 11010853101**** 0.0448 360 刘和平 11010853122**** 0.0153 361 王敏苑 11010856032**** 0.0984 362 刘长在 11010854101**** 0.0822 363 张铭军 11010854071**** 0.0207 364 赵万杰 11010843021**** 0.0153 365 马淑英 11010854101**** 0.0153 366 门淑琴 11010856010**** 0.0153 367 刘凤英 11010854123**** 0.0153 368 张春莉 11010854060**** 0.0153 369 魏清 11010853121**** 0.0172 370 李志山 11010851031**** 0.0172 371 杨晓丰 0.0054 372 付献 0.0182 373 张立申 0.0015 374 李际旭 0.0015 375 张苏军 11010854031**** 0.1314 376 牛莲秀 11010854102**** 0.0645 377 苏秀敏 11010855060**** 0.0153 378 徐红影 11010874072**** 0.0153 379 周国峰 11010854091**** 0.0153 380 陆德忠 11010819700703**** 0.0153 381 冯启兰 0.0153 382 聂桂林 11010855061**** 0.0182 383 李启光 11010855020**** 0.0153 384 张一江 11010254050**** 0.0536 385 张玉萍 11010854011**** 0.0202 386 陈素先 11010854072**** 0.0202 387 范玉英 11010854051**** 0.0167 388 刘大志 21010265041**** 0.0674 5-1-6-1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89 杨桂茹 11010848101**** 0.0167 390 苗家淙 11010819410712**** 0.0984 391 王会英 11010854090**** 0.0153 392 张宝忠 11010853062**** 0.0153 393 孙卫 11010819700430**** 0.0025 394 盛世敏 11010846011**** 0.0192 395 蒋安平 61012369061**** 0.0192 396 杨岩 61012368110**** 0.0074 397 隋小平 11010819541107**** 0.0039 398 黄永灿 35052575102**** 0.0079 399 俞鹏 11010819761016**** 0.0020 400 张威 23010319670714**** 0.0049 401 路绘然 15020279091**** 0.0010 402 郑屹 11010876052**** 0.0015 403 李夏青 0.0015 404 苏宁 0.0015 405 李险峰 0.0015 406 赵立岩 11010877022**** 0.0015 407 魏亚丽 61010319770920**** 0.0015 408 于敦山 61011370041**** 0.0010 409 叶绍林 0.0143 410 孙晓清 0.0098 411 赵蕾 0.0010 412 张志忠 0.0118 413 须继红 0.0138 414 左启哲 0.0123 415 杨帆 62262919780308**** 0.0197 416 张戈 0.0128 417 高勇 0.0084 418 邱伟 0.0015 419 马伟巨 0.0015 420 李元睿 0.0034 421 杨琨 0.0010 422 杜杰 0.0074 423 汪芳 0.0030 424 倪庆文 0.0005 425 郑文琦 0.0020 5-1-6-1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26 严国芳 0.0030 427 李劲 0.0512 428 朱伟强 0.0221 429 高留芳 0.0084 430 简燕萍 0.0177 431 何锦诚 0.0054 432 杨艳殄 0.0089 433 李俊强 0.0039 434 梁秋明 0.0030 435 王世夫 0.0010 436 刘华好 0.0010 437 安金龙 13010219520703**** 0.0093 438 黎照兴 42011119690903**** 0.0054 439 傅成 11010274032**** 0.0010 440 高亮 0.0025 441 易红艳 0.0030 442 续琦 0.0030 443 吴斌 0.0025 444 吴庆会 0.0025 445 谭志文 0.0015 446 高树范 0.0020 447 李琦 0.0005 448 李艳辉 0.0010 449 胡付斌 0.0005 450 何良师 0.0020 451 吕永光 0.0005 452 陆子鹏 0.0010 453 付立 0.0020 454 王澜 0.0025 455 王鹏 0.0015 456 卢瑜 0.0025 457 宋戈 0.0010 458 陶征 0.0005 459 刘和平 0.0010 460 黄绍雄 42010750100**** 0.0251 461 罗春晓 11010819640420**** 0.0197 462 张琳珊 0.0084 5-1-6-2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63 董晓辉 0.0153 464 张荣 11010867102**** 0.0074 465 顾江平 0.0182 466 张继军 61010419620317**** 0.0049 467 王再兴 11010819701114**** 0.0197 468 舒君 0.0039 469 郝丽君 0.0093 470 蒋建辉 51292470101**** 0.0054 471 邱德敬 0.0039 472 董伟明 0.0044 473 何佳 0.0010 474 崔贺坚 0.0458 475 李戈平 0.0025 476 雷德彬 0.0005 477 秦伟 0.0005 上表披露了 278 名受益人的证件号码,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97.73%。本 所律师共核查了其中 49 名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90.42%,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本所律师取得了其中 68 名受益人的联系方式,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87.59%。本所律师通过取得声明函、电话访谈等方式,核查了其中 47 名受益人 的身份信息,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86.97%。 (2)上表中信托权益比例超过 1%的受益人中有 2 名受益人已去世,分别为 张永利(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1.9683%)、张宏刚(对应的信托权益比例为 1.4762%)。本所律师取得了张永利配偶及女儿出具的《声明函》,核查了张永 利的身份信息;张宏刚曾在青鸟华光担任副董事长、在北大青鸟担任副总经理等 职务,本所律师核查了青鸟华光的信息披露文件、北大青鸟的相关资料,核查了 张宏刚的身份信息。 3.2 受益人与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 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意向声明,Heng Huat 信托的受益人情况见上表。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蔡为民 董事长、总经理 5-1-6-2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 张万中 董事 3 王兴业 董事 4 康亚臻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马忠 独立董事 6 王云 独立董事 7 陈南 独立董事 8 孔祥强 监事会主席 9 王国强 职工监事 10 周敏 监事 11 周子安 副总经理 12 孙鸿涛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13 高俊艳 财务总监 14 蒋雪梅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情况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 陈德兵、刘旭阳 项目协办人: - 项目组工作人员: 徐海林、翁姗、周容光、侯卫、刘湘安、余跃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林柏楠 经办律师: 蒋红毅、彭亚峰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顾仁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超玉、李建长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出具的声明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 认为,除发行人董事张万中、董事王兴业、监事周敏为 Heng Huat 信托受益人外, Heng Huat 信托受益人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 系。 3.3 受益人是否尚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 2000 年 7 月 19 日,Heng Huat 信托成立。根据《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H 股配售招股章程》,Heng Huat 信托成立的目的系为北大青鸟环宇、 北大青鸟软件、北大青鸟、北京北大宇环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北大青 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雇员提供奖励,以及表扬 5-1-6-2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前述人员对北大青鸟环宇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所作的贡献。 另经核查 2000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信托契据,相关条款列明信托的受益人为 北大青鸟环宇、北大青鸟软件、北大青鸟、北京北大宇环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 477 位 全职雇员,且受托人就受益人资格存在争议时拥有最终决定权,而根据 Heng Huat 信托三位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确认函,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Heng Huat 信托的受益人与列载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意 向声明之受益人并无变动。 基于上述原因,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Heng Huat 信托的 受益人即为列载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意向声明中的受益人,不存在其他权益代持 的问题。 3.4 受益人对于信托份额的分配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存在权属不清等潜在法 律纠纷的情形 日期为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意向声明列载了受益人姓名、信托权益比例等信 息。根据 Heng Huat 信托三位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确认函,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Heng Huat 信托的受益人与列载 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意向声明之受益人并无变动。 根据 Heng Huat 信托三位受托人(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出具的《声明 函》,从 Heng Huat 信托成立至《声明函》签署之日,不存在受益人向受托人提 出关于信托份额分配争议相关事宜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不存在受益人对于信托份额的分配存在争议的情形, 亦不存在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纠纷的情形。 四、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4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发行人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 人;(2)发行人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形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要求,同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要求补充提供相 关申请文件。 5-1-6-2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答复: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股权演变过程,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证券 法》第十条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 过二百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青鸟消防有限的设立 发行人的前身青鸟消防有限为北大青鸟环宇、王欣、曾德生和杨玮共同出资 于 2001 年 5 月 16 日设立。 根据青鸟消防有限股东会通过的公司章程,青鸟消防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75% 2 王欣 120 货币 12% 3 曾德生 80 货币 8% 4 杨玮 50 货币 5% 合计 1,000 - 100% 根据王欣、丛平、王玉河、杜青山和章钧签订的《股份协议书》、杨玮和辜 竹竺签订的《股份协议书》以及曾德生、叶可武和杨瑞鱼签订的《协议书》,青 鸟消防有限设立时的实际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75% 2 王欣 45 货币 4.5% 3 丛平 40 货币 4% 4 王玉河 20 货币 2% 5 杜青山 10 货币 1% 6 章钧 5 货币 0.5% 7 曾德生 50 货币 5% 8 叶可武 23 货币 2.3% 9 杨瑞鱼 7 货币 0.7% 10 杨玮 40 货币 4% 11 辜竹竺 10 货币 1% 合计 1,000 货币 100% (2)2007 年公司增资、解除委托持股和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增资扩股、解除委托持股和股权转让。 本次增资、解除委托持股和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办理完工商登记事宜后,青 5-1-6-2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鸟消防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65.217 2 蔡为民 100 货币 8.696 3 曾德生 57 货币 4.957 4 王欣 50 货币 4.348 5 杨玮 40 货币 3.478 6 王玉河 20 货币 1.739 7 辜竹竺 25 货币 2.174 8 李广增 25 货币 2.174 9 叶可武 23 货币 2.000 10 勾利金 15 货币 1.304 11 孙广智 15 货币 1.304 12 康亚臻 15 货币 1.304 13 章钧 10 货币 0.870 14 杜青山 5 货币 0.435 合计 1,150 - 100% (3)2010 年公司增资 2010 年 11 月 29 日,青鸟消防有限与蔡为民、陈文佳、德杰、白福涛签订 《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后,青鸟消防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51.02 2 蔡为民 200 货币 13.61 3 陈文佳 200 货币 13.61 4 曾德生 57 货币 3.88 5 王欣 50 货币 3.40 6 杨玮 40 货币 2.72 7 李广增 25 货币 1.70 8 辜竹竺 25 货币 1.70 9 叶可武 23 货币 1.56 10 王玉河 20 货币 1.36 11 勾利金 15 货币 1.02 12 孙广智 15 货币 1.02 13 康亚臻 15 货币 1.02 14 章钧 10 货币 0.68 15 德杰 10 货币 0.68 5-1-6-2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6 白福涛 10 货币 0.68 17 杜青山 5 货币 0.34 合计 1,470 - 100 (4)2012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20 日,杜青山与张明伟、周子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 意转让若干股权。李广增与张明伟、常征、高俊艳、王国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转让若干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鸟消防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51.02% 2 蔡为民 200 货币 13.61% 3 陈文佳 200 货币 13.61% 4 李广增 12.5 货币 0.85% 5 叶可武 23 货币 1.56% 6 孙广智 15 货币 1.02% 7 康亚臻 15 货币 1.02% 8 白福涛 10 货币 0.68% 9 德 杰 10 货币 0.68% 10 辜竹竺 25 货币 1.70% 11 曾德生 57 货币 3.88% 12 王 欣 50 货币 3.40% 13 杨 玮 40 货币 2.72% 14 王玉河 20 货币 1.36% 15 勾利金 15 货币 1.02% 16 章钧 10 货币 0.68% 17 常征 3.5 货币 0.24% 18 高俊艳 3.5 货币 0.24% 19 王国强 3.5 货币 0.24% 20 张明伟 3.5 货币 0.24% 21 周子安 3.5 货币 0.24% 合计 1,470 - 100% (5)2012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27 日,蔡为民分别与曾德生、辜竹竺、王欣、杨玮、王玉河、 勾利金、章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述人员分别向蔡为民转让若干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鸟消防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5-1-6-2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 北大青鸟环宇 750 货币 51.02% 2 蔡为民 268.061 货币 18.23% 3 陈文佳 200 货币 13.61% 4 李广增 12.5 货币 0.85% 5 叶可武 23 货币 1.56% 6 孙广智 15 货币 1.02% 7 康亚臻 15 货币 1.02% 8 白福涛 10 货币 0.68% 9 德 杰 10 货币 0.68% 10 辜竹竺 20.884 货币 1.42% 11 曾德生 38.037 货币 2.59% 12 王 欣 33.389 货币 2.27% 13 杨 玮 26.623 货币 1.81% 14 王玉河 13.385 货币 0.91% 15 勾利金 10.002 货币 0.68% 16 章钧 6.619 货币 0.45% 17 常征 3.5 货币 0.24% 18 高俊艳 3.5 货币 0.24% 19 王国强 3.5 货币 0.24% 20 张明伟 3.5 货币 0.24% 21 周子安 3.5 货币 0.24% 合计 1,470 - 100% (6)股份制改制 2012年12月26日,北大青鸟环宇、蔡为民、陈文佳、曾德生、王欣、杨玮、 叶可武、辜竹竺、孙广智、康亚臻、王玉河、李广增、勾利金、白福涛、德杰、 章钧、高俊艳、王国强、张明伟、周子安和常征等青鸟消防有限的21名股东以其 各自在青鸟消防有限的净资产出资,设立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3,061.2240 51.02% 2 蔡为民 1,094.1240 18.23% 3 陈文佳 816.3240 13.61% 4 曾德生 155.2560 2.59% 5 王 欣 136.2840 2.27% 6 杨 玮 108.6660 1.81% 7 叶可武 93.8760 1.56% 8 辜竹竺 85.2420 1.42% 5-1-6-2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孙广智 61.2240 1.02% 10 康亚臻 61.2240 1.02% 11 王玉河 54.6300 0.91% 12 李广增 51.0180 0.85% 13 勾利金 40.8240 0.68% 14 白福涛 40.8180 0.68% 15 德 杰 40.8180 0.68% 16 章 钧 27.0180 0.45% 17 高俊艳 14.2860 0.24% 18 王国强 14.2860 0.24% 19 张明伟 14.2860 0.24% 20 周子安 14.2860 0.24% 21 常 征 14.2860 0.24% 合计 6,000 100% (7)2014 年股权继承 2014年1月31日,发行人原股东叶可武死亡,且生前并未立有遗嘱,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其遗产由其妻子刘青及其子叶子杨共同继承。 本次股份继承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3,061.2240 51.02% 2 蔡为民 1,094.1240 18.23% 3 陈文佳 816.3240 13.61% 4 曾德生 155.2560 2.59% 5 王 欣 136.2840 2.27% 6 杨 玮 108.6660 1.81% 7 辜竹竺 85.2420 1.42% 8 刘青 70.4070 1.17% 9 孙广智 61.2240 1.02% 10 康亚臻 61.2240 1.02% 11 王玉河 54.6300 0.91% 12 李广增 51.0180 0.85% 13 勾利金 40.8240 0.68% 14 白福涛 40.8180 0.68% 15 德 杰 40.8180 0.68% 16 章 钧 27.0180 0.45% 17 叶子扬 23.4690 0.39% 18 高俊艳 14.2860 0.24% 5-1-6-2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9 王国强 14.2860 0.24% 20 张明伟 14.2860 0.24% 21 周子安 14.2860 0.24% 22 常 征 14.2860 0.24% 合计 6,000 100% (8)2016 年 6 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4 股(含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000 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9,183.6720 51.02% 2 蔡为民 3,282.3720 18.23% 3 陈文佳 2,448.9720 13.61% 4 曾德生 465.7680 2.59% 5 王欣 408.8520 2.27% 6 杨玮 325.9980 1.81% 7 辜竹竺 255.7260 1.42% 8 刘青 211.2210 1.17% 9 孙广智 183.6720 1.02% 10 康亚臻 183.6720 1.02% 11 王玉河 163.8900 0.91% 12 李广增 153.0540 0.85% 13 勾利金 122.4720 0.68% 14 白福涛 122.4540 0.68% 15 德杰 122.4540 0.68% 16 章钧 81.0540 0.45% 17 叶子扬 70.4070 0.39% 18 高俊艳 42.8580 0.24% 19 王国强 42.8580 0.24% 20 张明伟 42.8580 0.24% 21 周子安 42.8580 0.24% 22 常征 42.8580 0.24% 5-1-6-2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计 18,000.0000 100.00% 综上,发行人自设立至今,股东均未超过 200 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第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 形。 此外,需要附带说明的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设立于 2000 年 3 月 29 日,2000 年 4 月 3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其境外上市的批复(证监发行 字[2000]52 号),2000 年 7 月上旬取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在香港联交所创业 板发行上市,而 Heng Huat 信托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即在北大青鸟环宇上 市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批准之后,故其亦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第十条的规定,不存在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另经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修订)》系在 2005 年 10 月 27 日修订之后在第十条增加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为公 开发行的规定,在此之前则并不存在该等规定。而北大青鸟环宇在香港联交所发 行上市以及 Heng Huat 信托设立均发生在 2000 年 7 月,即便不考虑北大青鸟环 宇发行上市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批准并发行上市的前提,亦不存 在其违反当时《证券法》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情 形的问题。 另外,Heng Huat 信托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Heng Huat 信托成立之时,发行人尚未设立,故亦并不存在 Heng Huat 信托作为发行人的持股平台而成立的问题。 如前所述,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其直 接股东均未超过 200 人;此外,在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设立之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已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批准于 2000 年 7 月 27 日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且为一家有实际经营业务的股份有 限公司,并不属于《监管指引第 4 号》所述“持股平台”,其应视为发行人的单一 一家股东。综上,发行人不属于股东人数已经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监管指引第 4 号》的规定。 五、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5 2015 年 11 月,深圳青鸟与海口青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深圳青鸟向海口青 5-1-6-3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 85,000,000 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 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股权转让的原因;(2)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答复: 2015 年 11 月 2 日,深圳青鸟与海口青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深圳青鸟向海 口青鸟转让所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 85,000,000 股(占北大青鸟环宇总股本的 7.17%),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77,346,643 元。 2016 年 1 月 12 日,北大青鸟环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述股权转 让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3 月 8 日,北大青鸟环宇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北京市商 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京 商务资字[2016]206 号)。 2016 年 3 月 11 日,北大青鸟环宇取得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00]20273 号)。 2016 年 4 月 6 日,北大青鸟环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北大青鸟 软件持有北大青鸟 46%的股权,北大青鸟持有深圳青鸟 90%的股权;北大青鸟 软 件 持 有 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 100% 股 权 , 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 Gifted Pillar Limited 46%股权,Gifted Pillar Limited 持有 Rainbow Wave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Rainbow Wav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三亚青鸟油服基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亚青 鸟油服基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海口青鸟 100%股权;故深圳青鸟与海口青鸟 均为北大青鸟软件控制的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北大青鸟软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持有的北大青鸟环 宇的股权进行调整。 六、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6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详细核查发行人五年内新股东(含直接和间接股 东,不含 H 股股东),并就下列问题发表核查意见:(1)引入新股东的原因; 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公允性;入股是否履行了相应 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5-1-6-3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详细核查:(1)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股 东五年内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2)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 人担任的职务;(3)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与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 系;(4)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 人间接持有非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 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上述问题的核查方式方法、核查过程、核查 范围和所取得的证据等。 答复: 6.1 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公 允性;入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6.1.1 引入直接持股的新股东原因;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定 的依据及公允性;入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 性 经保荐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引入新股东的情况如下: (1)青鸟消防有限 2011 年增资 2010 年 11 月 29 日,青鸟消防有限与蔡为民、陈文佳、德杰、白福涛签订 《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约定,青鸟消防有限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20 万元,各增资人按照每元出资额 3 元的价格认购,即蔡为 民以 300 万元认购 100 万元青鸟消防有限新增注册资本,陈文佳以 600 万元认购 200 万元青鸟消防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德杰以 30 万元认购 10 万元青鸟消防有限 新增注册资本,白福涛以 30 万元认购 10 万元青鸟消防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010 年 11 月 29 日,青鸟消防有限召开 2010 年临时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与蔡为民、陈文佳、德杰、白福涛达成的《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 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50 万元增资到人民币 1,470 万元。 公司前身青鸟消防有限本次增资的原因是公司流动资金紧缺,拟通过增资扩 5-1-6-3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股获取现金。上述增资人看好青鸟消防有限未来发展,愿意认购增资份额。 本次增资的增资方蔡为民、德杰、白福涛、陈文佳与北大青鸟环宇、曾德生、 王欣、杨玮、王玉河、辜竹竺、李广增、叶可武、勾利金、孙广智、康亚臻、章 钧、杜青山在综合考虑青鸟消防有限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协 商一致后确定以 3 元/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前述增资方中的蔡为民、德杰、 白福涛认购青鸟消防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陈文佳的资 金来源系其父母以家庭自有资金资助。因陈文佳的母亲代世玉为青鸟消防有限早 年发展提供过支持,青鸟消防有限同意陈文佳参与本次增资。 (2)青鸟消防有限 2012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20 日,杜青山与张明伟、周子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杜 青山同意转让 1.5 万元注册资本给张明伟、同意转让 3.5 万元注册资本给周子安。 同日,李广增与张明伟、常征、高俊艳、王国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广增 同意转让 2 万元注册资本给张明伟、同意转让 3.5 万元注册资本给常征、同意转 让 3.5 万元注册资本给高俊艳、同意转让 3.5 万元注册资本给王国强。 2012 年 11 月 21 日,青鸟消防有限召开 2012 年临时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杜青山以每 1 元注册资本 6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 1.5 万元、3.5 万元注册资本 给张明伟、周子安;同意李广增以每 1 元注册资本 6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 3.5 万元、 3.5 万元、3.5 万元、2 万元注册资本给常征、高俊艳、王国强、张明伟。 需说明的是,根据杜青山 2012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声明及 2014 年 5 月 23 日签署的《确认书》,在签署上述转让协议之前,杜青山已将其持有的青鸟消防 有限的上述共计 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蔡为民,截至上述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蔡 为民已将转让价款支付给杜青山,但青鸟消防有限尚未就此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杜青山仍为青鸟消防有限的名义股东,鉴于此,经蔡为民事前同意, 上述协议仍由杜青山签署。 上述杜青山将 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蔡为民的原因系杜青山因个人原因撤 回投资,蔡为民愿意受让股权。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杜青山与受让方蔡为民在综合 考虑青鸟消防有限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以 8 元/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蔡为民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系其自有资金。 本次蔡为民转让股权的原因系张明伟、周子安看好青鸟消防有限未来发展, 5-1-6-3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拟购买股权,经与蔡为民协商一致后,蔡为民愿意向其转让部分股权。股权转让 的转让方蔡为民与受让方张明伟、周子安在综合考虑青鸟消防有限的注册资本、 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以 6 元/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张 明伟、周子安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系其自有资金。 本次李广增转让股权的原因系因其个人原因资金短缺,出售部分股权变现。 受让方张明伟、常征、高俊艳、王国强看好青鸟消防有限未来发展,愿意受让前 述股权。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李广增与受让方张明伟、常征、高俊艳、王国强在综 合考虑青鸟消防有限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以 6 元/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张明伟、常征、高俊艳、王国强受让股权的资金 来源系其自有资金。 (3)发行人 2014 年股权继承 201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原股东叶可武死亡,且生前并未立有遗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叶可武持有的发行人的 938,76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56%)为夫妻共有 财产,因此,上述股份中 469,380 股应由叶可武妻子刘青取得;剩余 469,380 股 作为叶可武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经核查,叶可武父母均先于叶可武死亡,故 其遗产由其妻子刘青及其子叶子杨共同继承,各自继承 234,690 股。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2014 年 6 月 17 日出具(2014)京中信内民证字 29452 号《公证书》,对叶可武股权继承事宜进行了公证。 2014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依法变更了股东名册。 6.1.2 引入间接持股的新股东原因;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定 的依据及公允性;入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 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引入新股东(不含 H 股股东)的情况如下: (1)2011 年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北大高科技与深圳青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大高科技向深 圳青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 85,000,000 股(占北大青鸟环宇总股本的 7.17%),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27,625,000 元,即 0.3250 元/股。 5-1-6-3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1 年 4 月,北大青鸟软件与怡兴(香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北大青鸟软件向怡兴(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 110,000,000 股(占北大青鸟环宇总股本的 9.28%),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35,750,000 元, 即 0.3250 元/股。 2011 年 6 月 20 日,北大青鸟环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述股权转 让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北大青鸟环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 ① 北大高科技转让给深圳青鸟 北大青鸟持有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广州北大青 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持有北大高科技 80%的股权;北大青鸟持有深圳青鸟 90%的股权;故北大高科技与深圳青鸟均为北大青鸟控制的公司。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北大青鸟控制 的企业之间将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的股权进行调整。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双方 在综合考虑北大青鸟环宇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 30 个 交易日北大青鸟环宇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平均值并适度折价不超过 20%等 因素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 根据深圳青鸟出具的声明函,深圳青鸟受让北大青鸟环宇 7.17%股权的资金 来源系其合法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 ② 北大青鸟软件转让给怡兴(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北大青鸟软件 筹集自用资金拟出售股权,怡兴(香港)有限公司看好北大青鸟环宇未来发展拟 购买股权。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在综 合考虑北大青鸟环宇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 30 个交易 日北大青鸟环宇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平均值并适度折价不超过 20%等因素 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 根据怡兴(香港)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怡兴(香港)有限公司受让北大 青鸟环宇 9.28%股权的资金来源系其合法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 5-1-6-3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2015 年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2 日,深圳青鸟与海口青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深圳青鸟向海 口青鸟转让所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 85,000,000 股(占北大青鸟环宇总股本的 7.17%),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77,346,643 元,即 0.9100 元/股。 2016 年 1 月 12 日,北大青鸟环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述股权转 让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4 月 6 日,北大青鸟环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 北大青鸟软件持有北大青鸟 46%的股权,北大青鸟持有深圳青鸟 90%的股 权;北大青鸟软件持有 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 Gifted Pillar Limited 46%股权,Gifted Pillar Limited 持有 Rainbow Wave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Rainbow Wav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三亚青鸟油服基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亚青 鸟油服基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海口青鸟 100%股权;故深圳青鸟与海口青鸟 均为北大青鸟软件控制的公司。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北大青鸟软件 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持有的北大青鸟环宇的股权进行调整。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出具的声明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在综 合考虑北大青鸟环宇的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 30 个交易 日北大青鸟环宇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平均值并适度折价不超过 20%等因素 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确定。 根据海口青鸟出具的声明函,海口青鸟受让北大青鸟环宇 7.17%股权的资金 来源系其合法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 6.2 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五年内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 务 发行人直接持股自然人包括:蔡为民、陈文佳、曾德生、王欣、杨玮、辜竹 竺、刘青、孙广智、康亚臻、王玉河、李广增、勾利金、白福涛、德杰、章钧、 叶子扬、高俊艳、王国强、张明伟、周子安、常征。 发行人间接持股自然人包括: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袁海波、张洪岩、 常志勇、侯亮、刘娟、姬二飞、苏杨、毕红江、毕玲云、张倩、刘璐、戴一帆、 5-1-6-3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赵忠(以下简称“发行人间接持股自然人”)。 6.2.1 发行人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五年内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 (1)蔡为民个人简历 姓名 蔡为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709141898 工作经历 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员、社科院市场与投 资研究所市场分析员、北京市正和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 青鸟安全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北大青鸟环宇董事、副总裁。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兼任中国消防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 委员会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青鸟安全董事长,北京青鸟系统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惟泰安全执行董事,子公司美安消防董事长,子公司久远智能 董事长,映瑞光电董事长,子公司盟莆安董事长、上海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陈文佳个人简历 姓名 陈文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00107199012056562 工作经历 2012 年至 2013 年,在重庆天古装饰有限公司实习,任设计助理;2013 年至 2014 年, 任重庆爱都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家装设计师;2015 年至今,任重庆松昌科技有限公司设计 师。 (3)曾德生个人简历 姓名 曾德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2196506202858 工作经历 1988 年 8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北京核仪器厂研发工程师;1994 年 6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北京中安消防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凌云安全 董事长;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生产管理部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6 月担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董事;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10 月, 任北京中盛华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惠众智通机器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华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4)王欣个人简历 姓名 王欣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2195410301819 工作经历 1977 年 10 月至 1979 年 12 月,就职于西安东风仪表厂;1980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 5-1-6-3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任沈阳消防科研所助理研究员;2002 年至 2004 年,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技术副总 经理;2002 年至 2012 年 12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董事;2004 至 2006 年,退休; 2006 年至 2011 年,任沈阳安盟智能系统工作室首席设计师;2011 年至 2014 年,任上海 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顾问;2015 年至今,退休。 (5)杨玮个人简历 姓名 杨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10108978 工作经历 1989 年 8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北京中安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西门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助理;2001 年至 2012 年 12 月, 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 有限/发行人高级顾问。 (6)辜竹竺个人简历 姓名 辜竹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402197309180912 工作经历 1995 年 11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北京西门子西伯乐斯电子有限公司办事处管理部职 员、技术服务部技术职员、北京办事处销售及技术人员;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 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市场发展部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上海青鸟消 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 副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 至 2012 年 1 月任重庆青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子 公司久远智能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消防监事。 (7)刘青个人简历 姓名 刘青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104197004301545 工作经历 1991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广西南宁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海外部助理、总经理助理 等;2001年1月至2001年5月待业;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销 售部业务员;2003年4月至2003年5月待业;2003年6月至2006年5月,任北盟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商务部助理;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待业;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美国安 力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综合 科科长。 (8)孙广智个人简历 姓名 孙广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5197205284317 工作经历 5-1-6-3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993 年 9 月至 2001 年 4 月,在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任职,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照明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2005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发行人管理者代表;2010 年 9 月至今,任 青鸟消防软件监事。 (9)康亚臻个人简历 姓名 康亚臻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03196707282036 工作经历 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西安 5228 厂销售处干部、北京利达防火保安设备 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自 2001 年 6 月起在本公司前身青鸟消防有限任职,历任销售 部经理、东莞青鸟执行董事、经理、厦门青鸟执行董事、青鸟消防有限市场总监、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执行董事,子 公司久远智能董事,参股公司格睿通董事长。 (10)王玉河个人简历 姓名 王玉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4195606095212 工作经历 1978 年 9 月至 1979 年 11 月任职于沈阳电工铸铁厂;1979 年 12 月至 1980 年 7 月任 职于东北机器制造厂;1980 年 8 月至 1983 年 1 月就读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1983 年 2 月至 1987 年 4 月,任东北机器制造厂技术员;1987 年 5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辽宁省电子 技术研究所工程师;1995 年 2 月至今,任沈阳星河电子有限公司经理。 (11)李广增个人简历 姓名 李广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2530194808110013 工作经历 1964年10月至1969年4月,在北京市宣武区修理局任职;1969年4月至1976年5月参加 上山下乡运动;1976年5月至1985年4月任河北省涿鹿县外贸冷冻厂生产股长;1985年4月 至2000年12月任无线电厂厂长、支部书记;历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发行人副总经 理。 (12)勾利金个人简历 姓名 勾利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50428197012155118 工作经历 1993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2001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市崇正 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5 年至 2012 年,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总 工程师;2012 年至今,任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5-1-6-3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3)白福涛个人简历 姓名 白福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10619731005771X 工作经历 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宁夏大学科研处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 宁夏海特电脑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 3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银川北极星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南京青鸟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西安青鸟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兼任发行人子 公司久远智能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待业。 (14)德杰个人简历 姓名 德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52101196711152152 工作经历 1991 年至 1995 年,任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职员;1995 年至 1999 年,任北京 正和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职员;1999 年至 2001 年 3 月,待业;2001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北京腾图教育有限公司办事处主任;2007 年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总经 理;2015 年 9 月至今人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消防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 任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董事。 (15)章钧个人简历 姓名 章钧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13196901110033 工作经历 1991年至1994年任东北制药总厂技术员;1994年至1996年任沈阳美宝公司技术员; 1996年至2000年任沈阳星河公司产品研发;2001年至2007年就职于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 有限,负责产品研发;2007年至2010年就职于德探公司,负责产品研发;2010年至今就 职于北京高德利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16)叶子扬个人简历 姓名 叶子扬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0104200212191517 工作经历 无 (17)高俊艳个人简历 姓名 高俊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20102197310261060 工作经历 5-1-6-4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任天津亚声散热器厂职员,1998年3月至 2001年3月任天津中航狮威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曾任西安青鸟监事、南京青鸟环 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青鸟消防有限财务部经理。2012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惟泰安全监事、子公司正天齐监事,子公司久 远智能董事,参股公司格睿通监事,北京青鸟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18)王国强个人简历 姓名 王国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225196911012418 工作经历 1990年8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电子仪器厂。1998年10月至2001 年4月任职于北京中安电子集团。2001年6月至今就职于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发行人, 2010年3月至今任技术服务总监,2012年12月至今任职工监事,2015年1月起兼任发行人子 公司久远智能董事。 (19)张明伟个人简历 姓名 张明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20104196609076351 工作经历 1988 年至 2004 年,任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04 年至 2005 年为办理 技术移民在加拿大就学;2005 至 2010 年任加拿大 MIRCOM TECHNOLOGIES 工程师; 2011 年至今任发行人子公司美安消防技术总监;2016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工程师。 (20)周子安个人简历 姓名 周子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222197211053778 工作经历 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集星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质经理、北京金华汉新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集星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正天齐董事长。 (21)常征个人简历 姓名 常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5197907042917 工作经历 1999年至2000年任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质检员;2002年2004年,任发行人前 身青鸟消防有限试调工程师;2005年至2009年,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销售工程师; 2010年至2014年,任发行人前身青鸟消防有限/发行人北京直销部部门经理;2014年至今, 任发行人北京直销部销售总监。 5-1-6-4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6.2.2 发行人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五年内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 根据北大青鸟环宇的说明,北大青鸟环宇目前无法与姬二飞、苏杨、毕红江、 毕玲云、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取得联系。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发行人间接持 股自然人五年内的主要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如下: (1)许振东个人简历 姓名 许振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402161878 工作经历 2011年1月至今历任深圳青鸟董事,北京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青报业传 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知在教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长城通信网络工 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青鸟软件董事,北京北大在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北京中青联合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特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上海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创青鸟国际 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Heng Huat 公司董事,致胜资产董事,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北大青鸟环宇董事长,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局主席。 (2)张万中个人简历 姓名 张万中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209131810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历任青鸟消防董事,北大青鸟环宇执行董事、总裁,北大青鸟监事, 中大博雅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大青鸟教育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大公学教育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北京知在教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中商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 京北大青鸟国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北大青鸟科技教育有限公司董事,致胜资产董事,Heng Huat 公司董事,珠海科教开 发有限公司董事,宁城金浩源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正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北大青鸟哈密煤化工有限公司监事,金山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正德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青瑞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董事,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北京青鸟思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信中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壹家壹站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3)徐祗祥个人简历 姓名 徐祗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411251832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大青鸟董事,北京北大青鸟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太合 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青报业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知在教育技术 5-1-6-4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北大青鸟软件董事,传奇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北大青鸟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致盛玖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北大青鸟 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共创开源软件有限公司监事,云南高盛联合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青鸟天桥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创青鸟国际交通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广西北大青鸟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Beida Online Mindlead(Cayman)Company Limited 董事,Heng Huat 公司董事,北京四海华澳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致胜资产董事,Beida Micro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青鸟消 防董事,北大青鸟环宇董事,北京八达岭传奇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大青鸟音乐 文化(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北大青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恒盛之源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4)袁海波个人简历 姓名 袁海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P981970(7)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华亿浩哥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Smart Concept Enterprise Limited 董事,北京四海华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北湖九号云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北湖九号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1 年 1 月至今历任华谊腾讯娱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 (5)张洪岩个人简历 姓名 张洪岩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4197111172015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深圳市西丽报恩福地墓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 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元利弘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 京元庆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6)常志勇个人简历 姓名 常志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419711112251X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深圳市西丽报恩福地墓园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深圳市天元方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侯亮个人简历 姓名 侯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8012050436 工作经历 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浩世纪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8)刘娟个人简历 姓名 刘娟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784198002218026 工作经历 5-1-6-4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浩世纪电气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9)张倩个人简历 姓名 张倩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5198709081622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Grand One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怡兴(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10)刘璐个人简历 姓名 刘璐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6199207132443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Gifted Pillar Limited 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 Rainbow Wave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 Jumbo Ideal Limited 董事。 (11)戴一帆个人简历 姓名 戴一帆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40105352X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Honest Glory Trading Limited 董事。 (12)赵忠个人简历 姓名 赵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6805170092 工作经历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Hinet Co., Ltd. 董事、总经理,北京火炬生地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6.3 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6.3.1 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 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惟泰安全执行董事;美安消防董事长;久远智能 蔡为民 董事长;盟莆安董事长 辜竹竺 久远智能副总经理;久远智能消防监事 孙广智 发行人管理者代表、青鸟消防软件监事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青鸟消防软件执行董事;久远智能 康亚臻 董事;格睿通董事长 德杰 久远智能董事、总经理;久远智能消防执行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财务总监;惟泰安全监事;正天齐监事;久远智能董事;格睿通监 高俊艳 事 5-1-6-4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王国强 发行人职工监事;久远智能董事 张明伟 发行人副总工程师;美安消防技术总监 周子安 发行人副总经理;正天齐董事长 常征 发行人北京直销部销售总监 6.3.2 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张万中任发行人董事外,其他上述发行 人间接持股自然人均未在发行人任职。 6.4 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与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 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具的《声明函》,除蔡为民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 理,康亚臻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俊艳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周子安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张万中任发行人董事外,上述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持股 自然人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6.5 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 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 根据北大青鸟环宇的说明,北大青鸟环宇目前无法与姬二飞、苏杨、毕红江、 毕玲云、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取得联系。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发行人直接或 间接股东均出具了《声明函》。 根据日期为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信托契据,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以受托 人身份为受益人之利益,持有 Heng Huat 公司之股份。根据上述《声明函》,除 上述情形外,相关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 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 6.6 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 根据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具的《声明函》,保 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的情形。 6.7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上述问题的核查方式方法、核查过程、核 查范围和所取得的证据等 5-1-6-4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工商资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 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查阅了发行人关于股权变动的决策文件,访谈了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之 6.1.1 的回复中涉及的发行人新股东并进行了记录,核查发行人 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公允性、入 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本所律师查阅了北大青鸟环宇设立至今的工商资料,查阅了北大青鸟环宇历 次股权变动的股转转让协议,查阅了北大青鸟环宇关于股权变动的决策文件,取 得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6.1.2 的回复中涉及的北大青鸟环宇新股东出具的声明 函,核查北大青鸟环宇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各投资者入股金额、入股的价格、确 定的依据及公允性、入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 性。 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6.2 的回复中涉及的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自然 人,除姬二飞、苏杨、毕红江、毕玲云、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外,本所律师 取得了相关人员出具的任职简历,核查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五年内 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的员工名册,查阅了发行人任免有关人员的决策文 件,核查直接和间接持股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 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具的《声明函》,核查直接和间接持股 自然人与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 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6.2 的回复中涉及的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自然 人,除姬二飞、苏杨、毕红江、毕玲云、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外,本所律师 取得了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函》,查阅了日期为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信托契据 及意向声明、日期为 2003 年 5 月 9 日的 Heng Huat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股 权转让、董事变更的决策文件,核查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以委托持 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 本所律师取得了相关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具的《声明函》,核查 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 5-1-6-4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七、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7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 司的股权结构,说明是否具有国资背景。 答复: 2013 年发行人收购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正天齐 51.98%股权之前, 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杰 2,000 100%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信息及北京玛哈投资投资有限公司工商 资料,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司系一家 2010 年 1 月 18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独资),之后历经三次股权结构变更,涉及股东均为自然人。2010 年 8 月 25 日,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上表所示,之后未再变更。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玛哈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不存 在国资背景。 八、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8 发行人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对转让前前述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13 年 11 月转让所持西安青鸟 51%的股权,于 2014 年 5 月转让所持沈阳青鸟 51%的股权。 2014 年 1 月 21 日,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太白南路工商所出具《证明》,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西安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能 遵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不存在违反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 规而遭受本局及本局附属机关处罚的情形。” 2013 年 12 月 17 日,西安市雁塔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西安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能遵守有关税收 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 5-1-6-4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规定,且已足额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而遭受本局及本局附属机关处罚的情形。” 2014 年 1 月 15 日,西安市雁塔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开发区税务所出具《证明》,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西安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能 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相关税 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足额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 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而遭受本局及本局附属机关处罚的情形。” 西安青鸟出具《声明》,西安青鸟在作为青鸟消防子公司期间合法合规经营,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涉诉或仲裁的情况,亦 无其他纠纷。 2014 年 1 月 23 日,沈阳市沈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沈阳青 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在我局注册登记,注册号: 210103000015933。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并经工商信 用监管系统查询,至今无因违反工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4 年 1 月 9 日,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纳税证明》,“沈阳青鸟 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10103675331799)为我局辖区内管户。”“暂 未查询到该企业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违法违章记录。 2014 年 1 月 16 日,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沈阳青鸟安 全技术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 210103675331799,经在我局金税三期系统中查询, 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尚未发现违反税法规定的违法违 章行为。” 沈阳青鸟出具《声明》,沈阳青鸟在作为青鸟消防子公司期间合法合规经营,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涉诉或仲裁的情况,亦 无其他纠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转让西安青鸟、沈阳青鸟之前,上述两家子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 九、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9 对于发行人租赁关联方房屋的情况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造成不利影响, 5-1-6-4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河北省涿鹿县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产, 包括土地、厂房、生产设备、办公楼等,发行人租赁关联方房屋的目的是用于部 分员工的办公,该租用房屋并非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产,且市场上能找 到可替代办公楼,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关联方房屋的情况不会对发 行人资产完整造成不利影响。 十、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0 请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具 体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形成的原因并分析欠缴部分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下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1)发行人是否已为符合 条件的全体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如存在欠缴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请说明该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 的实质性障碍,并请发行人提出明确的处理措施并予以披露。 答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欠缴部分人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 原因为:(1)2013 年,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正天齐未为其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2)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并声明自行承担责任、 部分员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经核查,2014 年之后,除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并 声明自行承担责任、部分员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外,发行 人及子公司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016 年上半年末,发行人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人数较多,主要原因是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员工处于新入职阶段,未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因处于新入职阶段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 240 名员工 中,目前:131 人已办理社会保险,2 人因个人原因正在办理社会保险,29 人自 愿放弃缴纳并声明自行承担责任或在户口所在地缴纳,78 人已离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因处于新入职阶段而未缴纳公积金的 271 名员工中, 5-1-6-4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前:152 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3 人因个人原因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29 人自 愿放弃缴纳并声明自行承担责任或在户口所在地缴纳,1 人为实习生,86 人已离 职。 经测算,如果由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需对报告期内的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报告期内需补缴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补缴金额 46.10 108.13 87.32 230.24 净利润 10,504.12 20,489.91 15,081.88 12,541.83 补缴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0.44% 0.53% 0.58% 1.84%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 障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公众股东利益,发行人主要股东北大青鸟环宇、蔡为民、 陈文佳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就青鸟消防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如果因发行上市前 (对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承诺出具之日青鸟消防曾持有的但发行上市前已转让 的子公司、分公司,截至转让完成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 部门要求补缴,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将无条件、不可撤销 地予以全额承担。 报告期内,发行人虽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鉴于发行 人及各子公司已获得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且发行人主要股东书面承诺全额 承担因为欠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部门要求补缴,或因未足额缴纳需 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欠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情 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一、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1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审 批是否存在有效期。 答复: 经核查,发行人募投项目相关审批有效期如下: 5-1-6-5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环保批文号 项目有效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 涿鹿工信技改备字 涿环报告表 1 光电感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 项目已开工 [2014]06 号 [2014]016 号 产项目 涿鹿工信技改备字 涿环报告表 2 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2017 年 3 月 [2014]07 号 [2014]015 号 涿鹿工信技改备字 涿环报告表 3 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 2017 年 3 月 [2014]08 号 [2014]013 号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 涿鹿工信技改备字 涿环报告表 4 2017 年 5 月 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14]11 号 [2014]017 号 涿鹿工信备字 涿环报告表 5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3 月 [2014]06 号 [2014]014 号 上述 5 项募投项目已于 2014 年取得涿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 通知书,备案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2015 年,发行人利用自 筹资金开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产项目”的 厂房建设。2016 年 3 月,发行人取得涿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北大 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备案延期的函》,对上述前 5 项中尚未 开工建设厂房的募投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顺延一年。发行人将在项目到期之前 一个月时办理备案文件延期事宜,不存在不能办理的风险。 十二、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2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发行人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有效期,发行人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因此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依据、对发行人的 影响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2)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到 期或即将到期的,请在“风险因素”和“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发行人不能通过 复审对其的具体影响。 答复: 12.1 发行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有效期,发行人是否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因此享受的优惠政 策和依据、对发行人的影响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文件、员工花名册, 科技人员学历证书、研发费用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情况。本所律师认为, 5-1-6-5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1)2012 年 9 月,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获得编号为 GF20121300012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 年 9 月,发行人重新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取得 GR20151300008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税率,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青鸟消防母公司 2012 年、2015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具体指标如下: 指标 2015 年 2012 年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 30.54% 42.40% 研发人员所占总职工人员比例 10.56% 21.77%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4.51% 4.90%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100% 100% 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所占总收入比例 69.47% 64.07%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 (2)2013 年 11 月,子公司久远智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编号 为 GR20135100029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久远智能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 15%的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1 月,久远智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久远智能已按 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新的高新企业证书,目前正处于审核程序中, 通过复审之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 率预缴。 子公司久远智能 2013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具体指标如下: 指标 2013 年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 57.29% 研发人员所占总职工人员比例 22.9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5.08%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100% 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所占总收入比例 83.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 (3)2014 年 10 月,子公司惟泰安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编号 5-1-6-5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为 GR20141100311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惟泰安全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 15%的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惟泰安全 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具体指标如下: 指标 2014 年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 44.83% 研发人员所占总职工人员比例 24.14%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40.15%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100% 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所占总收入比例 62.18%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 发行人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依据是: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③《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发行人及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后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 2,160.97 万元、1,959.27 万元、2,558.79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7.49%、13.02%、12.59%。 12.2 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请在“风险因素”和 “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发行人不能通过复审对其的具体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1)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9 年 9 月,发行人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 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0913000050),2012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证书编号: GF201213000125),2015 年 9 月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1300008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关于实施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有关规定,发 行人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 2018 年 9 月到 期,如果发行人不能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 2018 年及以后,发行人将 5-1-6-5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按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净利润率将降低。 子 公 司 久 远 智 能 2009 年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200951000120 ) , 2013 年 11 月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证 书 编 号 : GR201351000298),依据相关规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6 年 11 月,久远智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久远智能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 关规定申请新的高新企业证书,目前正处于审核程序中,通过复审之前,在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但久远智能存 在复审不能通过的风险。如果审核不通过,2016 年及以后久远智能将按 2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净利润率将降低。 子 公 司惟泰安全 2014 年 10 月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201411003114),依据相关规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惟泰安全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 2017 年 10 月到期,如果惟泰安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则 2017 年及以后惟泰安全将按 2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 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 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 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9 号)以及《软 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 号)的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 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 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0 年,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被认定为软件企 业,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 2,160.97 万元、1,959.27 万元、2,558.79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7.49%、13.02%、12.59%。 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软件企业资格, 或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母公司、久远智能和惟泰安全将 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的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属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 5-1-6-5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软件企业,根 据有关规定,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013 年度即征即退金额为 344.82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79%,2014 年即 征即退金额为 306.03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3%,2015 年即征即退金额为 584.05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例为 2.87%。 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享受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比 例较低,若上述退税政策期限届满或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致使青鸟消防软件 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3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兼职的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 在交易;(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马忠、陈南 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答复: 13.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兼职的企业报 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 资企业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不存在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的企业中 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康亚臻在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 经销商东莞青鸟 45%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康亚臻在报告期内曾担任发 行人经销商厦门青鸟执行董事;发行人发行人财务总监高俊艳在报告期内曾担任 南京青鸟监事。2013 年,发行人与东莞青鸟、厦门青鸟、南京青鸟解除关联关 系,解除关联关系之前与发行人存在交易; 5-1-6-5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蔡为民兼任青鸟安全的董事长。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青鸟安全发生的交易包括:(1)向青鸟安全销售商品;(2)受让软件著作 权、委托开发软件; (3)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蔡为民兼任映瑞光电董事长、发行人董事王兴 业兼任映瑞光电董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映瑞光电发生的交易包括:(1)采购 原材料;(2)资金拆借; (4)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蔡为民兼任北京市正和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 人。2013 年,发行人与北京市正和装饰工程公司存在装修劳务的交易; (5)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北大青鸟环宇投资(美国)有限公司董事,报 告期内,发行人与北大青鸟环宇投资(美国)有限公司存在咨询顾问业务的交易。 13.2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马忠、陈南担任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2013 年 10 月 19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 《意见》所依据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 称“《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 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 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 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2015 年 11 月 3 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院系教人厅函[2015]11 号)(以下简称“《通 知》”),《通知》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部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 直属高校及其院系等副处级以上干部”。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马忠出具的《声明函》,马忠担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其担任的经济管理 5-1-6-5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学院会计系主任职务并未达到副处以上级别,不属于《准则》、《通知》需要规 范的党政领导干部,故马忠在青鸟消防担任独立董事并不违反《意见》、《通知》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本所律师认为,马忠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符合中组部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根据陈南出具的《声明函》,陈南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 工程系副教授、教授,不属于《准则》、《通知》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陈南在 青鸟消防担任独立董事符合《意见》、《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本所律师认为,陈南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符合中组部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十四、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4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说明发行人的最终持股自然人情况。 答复: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大青鸟环宇 9,183.6720 51.02% 2 蔡为民 3,282.3720 18.23% 3 陈文佳 2,448.9720 13.61% 4 曾德生 465.7680 2.59% 5 王欣 408.8520 2.27% 6 杨玮 325.9980 1.81% 7 辜竹竺 255.7260 1.42% 8 刘青 211.2210 1.17% 9 孙广智 183.6720 1.02% 10 康亚臻 183.6720 1.02% 11 王玉河 163.8900 0.91% 12 李广增 153.0540 0.85% 13 勾利金 122.4720 0.68% 14 白福涛 122.4540 0.68% 15 德杰 122.4540 0.68% 5-1-6-5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6 章钧 81.0540 0.45% 17 叶子扬 70.4070 0.39% 18 高俊艳 42.8580 0.24% 19 王国强 42.8580 0.24% 20 张明伟 42.8580 0.24% 21 周子安 42.8580 0.24% 22 常征 42.8580 0.24% 合计 18,000.0000 100.00% 北大青鸟环宇的最终持股人情况如下: 北大青鸟环 前述公司股 前述公司股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其 宇股东及其 东及其持股 东及其持股 其持股比例 其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致胜资产有 限公司 见下表 (16.03%) 北京北大青 鸟有限责任 见下表 公司(8.97%) Grand One 怡兴(香港) Investments 有限公司 张倩(100%) — — — Limited (8.58%) (100%) Beida 北京北大青鸟软件 Microelectronics 系统有限公司 Rainbow Investment (100%),其股权 海口青鸟远 三亚青鸟油服基 Wave Gifted Pillar Limited(46%) 情况见下表 望科技发展 地建设服务有限 Investment Limited Jumbo Ideal 有限公司 刘璐(100%) 公司(100%) Limited (100%) Limited(28%) (6.63%) (100%) Honest Glory Trading Limited 戴一帆(100%) (26%) New View 蒙古能源有限公 Venture 司(HK.00276) — — — — Limited (100%) (6.60%) Asian Technology AR Asia Special Investment Strategies Fund — — — —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100%) (3.90%) 5-1-6-5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华集团控股有 龙腾投资有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HK.00370) (2.34%) (100%) Hinet Co., 赵忠 (100%) — — — — Ltd. (1.56%) 流通股(H 股) — (45.39%) 根据蒙古能源有限公司(HK.00276)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二零一 六年年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鲁连城及其配偶顾明美直接持有或间接控 制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合计 16.969%的股权。 根据北大青鸟环宇的说明,北大青鸟环宇目前无法与 AR Asia Special Strategies Fund Limited 取得联系,故无法了解 AR Asia Special Strategies Fund Limited 的最终持股人情况。 根据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370)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2016 中期报告》,解直锟间接控制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4.78%的股权。 致胜资产的股东情况如下: 致胜资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前述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许振东(60%) 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 (99.99%) 张万中(20%) 徐祗祥(20%) 张万中(0.01%) — 注:根据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信托契据,许振东、张万中及徐祗祥以受托人身份为受益 人之利益,持有 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 之股份。 北大青鸟软件的最终持股人情况如下: 北大青鸟软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其 前述公司股东 前述公司股东 件股东及其 其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及其持股比例 及其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北大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100%) — — — (48%) Beida Online 北京四海华 天津维斯达通商 Groovy Stars Mindlead (Cayman) 澳贸易有限 贸有限公司 Limited 袁海波(100%) Company Limited 公司(30%) (100%) (100%) (100%) 北京元庆吉 深圳市元利弘光 张洪岩(100%) — — 5-1-6-5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商贸有限公 有限公司(51%) 司(22%) 深圳市天元方大 投资有限公司 常志勇(100%) — — (49%) 北大青鸟的最终持股人情况如下: 北大青鸟股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 前述公司股东及 东及其持股 其持股比例 其持股比例 其持股比例 其持股比例 比例 北京北大青 鸟软件系统 见上表 有限公司 (46%) 北京天浩世 侯亮(51%) — — — 纪电气系统 有限公司 刘娟(49%) — — — (30%) Beida Online 北京四海华 天津维斯达通商 Mindlead Groovy Stars 澳贸易有限 贸有限公司 (Cayman) 袁海波(100%) Limited(100%) 公司(20%) (100%) Company Limited(100%) 北京市城乡建设 北京城乡建设集 北京市政路桥集 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八建筑工程公 团有限责任公司 团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监督管 司(60%) (100%) (100%) 理委员会(100%) 北京众利担 北京兴伯成投资 姬二飞(60%) — — 保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7%) 苏杨(40%) — — (4%) 北京亨元运才投 毕红江(60%) — — 资管理有限公司 (13%) 毕玲云(40%) — — 综上,发行人的直接持股自然人包括:蔡为民、陈文佳、曾德生、王欣、杨 玮、辜竹竺、刘青、孙广智、康亚臻、王玉河、李广增、勾利金、白福涛、德杰、 章钧、叶子扬、高俊艳、王国强、张明伟、周子安、常征;间接持股自然人包括: 许振东、张万中、徐祗祥、袁海波、张洪岩、常志勇、侯亮、刘娟、姬二飞、苏 杨、毕红江、毕玲云、张倩、刘璐、戴一帆、鲁连城、顾明美、解直锟、赵忠。 十五、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5 北大青鸟软件、北大青鸟目前系持股型的公司,未开展实际业务。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北大青鸟”系企业包括北大青鸟软件直接投资的企业 7 家,北 5-1-6-6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大青鸟直接投资的企业 16 家及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 98 家。请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就上述企业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经核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消防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代理;自营进 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 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消防安全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和气体检 测监控系统等四大类消防安全系统产品。 本所律师核查了北大青鸟软件及 114 家境内“北大青鸟”系企业的经营范围, 经核查,前述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消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代理。 另外,“北大青鸟”系企业包括 7 家境外企业,经核查,7 家境外企业未在 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 形。 十六、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6 发行人和北大青鸟软件均持有以 为图案的注册商标,但发行人以 为图案的注册商标的注册类别为第 9 类,北大青鸟软件以 为 图案的注册商标的注册类别为第 1 类、第 2 类、第 3 类、第 5 类、第 6 类、第 7 类、第 8 类、第 10 类、第 11 类、第 12 类、第 13 类、第 14 类、第 15 类、第 16 类、第 17 类、第 18 类、第 19 类、第 20 类、第 21 类、第 23 类、第 24 类、 第 25 类、第 26 类、第 28 类、第 29 类、第 30 类、第 31 类、第 32 类、第 33 类、第 34 类、第 35 类、第 36 类、第 37 类、第 38 类、第 39 类、第 40 类、第 41 类、第 42 类、第 43 类、第 44 类和第 45 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13 年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 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故尽管发行人持有的商 标与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部分商标的图形相同,但注册的商品类别及商标的使 用范围完全不同,因此前述商标在商品类别和使用范围方面没有相关性。 5-1-6-6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商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且以核准 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北大青鸟软件及其他境内“北大 青鸟”系企业虽然持有 8 项第 9 类注册商标,其申请号分别为 1674328、1698283、 3173894、3173896、13376162、3720344、6001965、3627701,但前述商标的核 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均不包括“报警器”。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前述情况对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核查 意见。 答复: 1、青鸟消防目前持有的以 为图案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有效 商标标识 申请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期限 第 9 类:工业操作遥控电力装置; 灭火设备;工业用放射设备;个人 2013 年 9 月 7 日至 3245255 用防事故装置;报警器;动画片; 2023 年 9 月 6 日 电动关门器 在核定的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中,与青鸟消防目前的业务相关的商品为“报 警器”和“灭火设备”,而实际使用的为“报警器”。 2、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与发行人商标相关的商标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北大青鸟软件共持有 62 项注册商标,包括以下三 类: (1)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41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 图案相同; (2)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5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 图案不同,但均属于第 9 类; (3)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16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 图案不同,也不属于第 9 类。 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注册商标对发行人的影响如下: (1)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以 为图案的注册商标 北大青鸟软件以 为图案的注册商标的注册类别为第 1 类、第 2 类、 第 3 类、第 5 类、第 6 类、第 7 类、第 8 类、第 10 类、第 11 类、第 12 类、第 5-1-6-6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3 类、第 14 类、第 15 类、第 16 类、第 17 类、第 18 类、第 19 类、第 20 类、 第 21 类、第 23 类、第 24 类、第 25 类、第 26 类、第 28 类、第 29 类、第 30 类、第 31 类、第 32 类、第 33 类、第 34 类、第 35 类、第 36 类、第 37 类、第 38 类、第 39 类、第 40 类、第 41 类、第 42 类、第 43 类、第 44 类和第 45 类。 尽管发行人持有的商标与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部分商标的图形相同,但注册 的商品类别及商标的使用范围完全不同,不属于第 9 类,前述商标在商品类别和 使用范围方面没有相关性,故前述商标与发行人的商标不存在商标混淆的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的商标权存在不利影响。 (2)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5 项第 9 类注册商标 商标标识 申请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第9类:计算机;计算机存储器;计算机周边设备; 1674328 集成电路卡;计算尺;办公室用打卡机;调制解调器; 测距仪;计算机软件(已录制);扫描仪 第9类:已录制计算机操作程序;连接器(数据处理 设备);计算器;电传真设备;自动计量器;光通讯 1698283 设备;自动广告机;胶片切割设备;视听教学仪器; 自动指示器 第 9 类:文字处理机; 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 计算机 周边设备;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调制解调器; 程 3173894 控电话交换设备; 光通讯设备; 光学镜头; 整流器; 电池 第 9 类:字处理机; 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 计算机周 边设备;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调制解调器; 程控 3173896 电话交换设备; 光通讯设备; 光学镜头; 整流器; 电 池 第 9 类:集成电路卡;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存储装置;扫描仪(数据处 13376162 理设备);计算尺;办公室用打卡机;调制解调器; 测距仪 经核查,上述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5 项第 9 类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服 务项目均不包括商品“灭火设备”和“报警器”,且商标图案与青鸟消防持有的 3245255 号商标的 图案均存在差异,故该等商标与发行人的商标亦不存 在商标混淆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商标权存在不利影响。 (3)北大青鸟软件持有的 16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 5-1-6-6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图案不同,也不属于第 9 类,故该等商标与发行人的商标亦不存在商标混淆的情 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商标权存在不利影响。 3、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与发行人商标相关的商标 通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综合查询”页面 (http://sbcx.saic.gov.cn:9080/tmois/wszhcx_getZhcx.xhtml)上查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其他境内“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 36 项注册商标,包括以下两类: (1)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 3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图案不同,但均属于第 9 类; (2)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 33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图案不同,也不属于第 9 类。 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的注册商标对发行人的影响如下: (1)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的 3 项第 9 类注册商标 商标标识 申请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权利人 第9类:笔记本电脑;便携计算机;电 脑软件(录制好的);电子出版物(可 下载);磁数据媒介; 计算机程序(可 下载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北京共创开 计算机外围设备; 计算机游戏软件; 计 3720344 源软件有限 算机用介面卡; 计算机周边设备;数据 公司 处理设备;条码读出器;条形码读出器; 微处理机;文字处理机;已录制的计算 机操作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 序) ;智能卡(集成电路卡) 第9类:电脑软件(录制好的);电子 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 载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已 北京共创开 6001965 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 已录制的计 源软件有限 算机程序(程序);便携计算机;计算 公司 机;数据处理设备;信息处理机(中央 处理装置) 第9类:笔记本电脑;便携计算机;电 北京共创开 3627701 脑软件(录制好的); 电子出版物(可 源软件有限 下载); 读出器(数据处理设备); 公司 集成电路卡;计算机;计算机程序(可 5-1-6-6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下载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游戏软件;计 算机用介面卡;监视器(计算机程序); 监视器(计算机硬件);密码磁卡;数 据处理设备;条码读出器;微处理机; 文字处理机 ;信息处理机;已编码的 磁卡;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智能 卡(集成电路卡);已录制的计算机程 序;中心加工装置(信息处理器) 经核查,上述 3 项第 9 类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均不包括商品 “灭火设备”和“报警器”,且商标图案与青鸟消防持有的 3245255 号商标的 图案均显著不同,故该等商标与发行人的商标不存在商标混淆的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的商标权存在不利影响。 (2)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的 33 项注册商标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商标图案不同,也不属于第 9 类,故该等商标与发行人的商标不存在 商标混淆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商标权存在不利影响。 4、另经核查,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说明》 (http://sbj.saic.gov.cn/sbsq/spfl/),商标分类系“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 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商品分类 表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商品的丰富及人们对商品的认识而逐步增加及修 订”,目前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 45 个类别。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 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 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 请,不予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北大青鸟软件及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目前持有的注册商 标不能应用于“灭火设备”和“报警器”,北大青鸟软件及其他“北大青鸟”系 企业未来亦不可申请与发行人持有的第 3245255 号图案相同或者近似的、应用于 “灭火设备”和“报警器”的第 9 类注册商标,故发行人的商标权可以得到充分 有效的保护。 5-1-6-6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5、另根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15 的回复,“北大青鸟”系企业不存在从事 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均不生产、不销售消防产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青鸟消防目前拥有的 3245255 号商标与北大青鸟软件 及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的注册商标不存在商标混淆的情形,且包括北大青 鸟软件及其他“北大青鸟”系企业在内的第三方未来亦不可申请与发行人商标图 案相同或者近似、应用于“灭火设备”和“报警器”的第 9 类注册商标,故发行 人拥有的该项商标可以得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北大青鸟软件及其他 “北大青鸟”系企业持有的注册商标对发行人不会存在不利影响。 十七、 补充反馈意见问题 17 发行人转让成都青鸟、厦门青鸟股权。对转让前前述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 规行为,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13 年 8 月转让所持成都青鸟 20%的股权, 于 2013 年 10 月转让所持厦门青鸟 30%的股权。 2016 年 7 月 18 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 “经查询我局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立、结案统计表。在上述范 围内,未查询到成都北大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在金牛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被我局行政处罚的信息记录。” 成都青鸟出具《声明》,成都青鸟在作为青鸟消防子公司期间合法合规经营,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涉诉或仲裁的情况,亦 无其他纠纷。 2016 年 7 月 12 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厦门青 鸟环宇消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798098069J)系我 辖区企业,于 2008 年 01 月 22 日设立,自 201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未发现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局行政处 罚的情形。” 厦门青鸟出具《声明》,厦门青鸟在作为青鸟消防子公司期间合法合规经营,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涉诉或仲裁的情况,亦 5-1-6-6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无其他纠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转让成都青鸟、厦门青鸟之前,上述两家公 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 (本页以下无正文) 5-1-6-6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5-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