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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鸟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青鸟消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0 号)核准,青鸟消防首次公开
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17.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040
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10,227.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812.95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 号”《验资报告》。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拟投资金额(万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
 1                                            升级扩产项目      13,727.96
           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产项目

 2         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扩产建设项目      12,233.90

 3         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           扩产建设项目       8,895.63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
 4                                            技术改造项目      24,829.96
                 线技术改造项目

 5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建立研发检测中心       6,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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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性资金      28,000.00
                         合计                                93,812.9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6,767,223.98 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气
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
设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中的 16,700.50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火灾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公
司将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6,918.33 万元,累计收
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净额为 1,475.44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48,370.0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正在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此前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
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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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
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以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及最长期限 12 个月为基数,
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
1,155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五、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
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
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程序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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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
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
求。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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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海林                   杜俊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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