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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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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7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0 号)核准,青鸟消防首次公开
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17.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040
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10,227.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812.95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拟投资金额(万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
 1                                          升级扩产项目           13,727.96
         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产项目
 2       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扩产建设项目           12,233.90
 3       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           扩产建设项目            8,8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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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
 4                                       技术改造项目         24,829.96
       线技术改造项目
 5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建立研发检测中心       6,125.50
 6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性资金        28,000.00
                          合计                                93,812.95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6,767,223.98 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气
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中的 16,700.50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火灾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公司
将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
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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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商业银行投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或无异议的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
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且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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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
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
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
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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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
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
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