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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6-0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4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
提前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0 号)核准,青鸟消防首次公开
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17.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040
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10,227.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812.95 万元,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6,767,223.98 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终止“自
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
设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中的 16,700.50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火灾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公
司将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5、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
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
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产项目”、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同意公司将
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确定变更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2,441.51 万元,累计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净额为 1,843.00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13,214.4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
号:2020-064)。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但尚未确定变更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并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部分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0-084、2020-092)。


    公司前次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
暂时性补流的部分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 10,741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13,25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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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
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
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
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以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 1.30 亿元及最长期限 12 个月为
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
支出约 500.50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
益。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本次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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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鸟消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青鸟消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