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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广发证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鸟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青鸟消防提前归还募集资
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0 号)核准,青鸟消防首次公开发
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17.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040 万元,
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10,227.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812.95 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6,767,223.98 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终止“自
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中的 16,700.50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火灾
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在
进一步论证后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5、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
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
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报警器升级扩产项目”、“火
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同意公司将已终
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确定变更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2,441.51 万元,累计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净额为 1,843.00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13,214.4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或用于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
尚未确定变更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并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部分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前次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暂
时性补流的部分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 10,741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13,259 万元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青鸟消防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
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
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五、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青鸟消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青鸟消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
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徐海林                      杜俊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