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
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和各项条
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的发行方案、《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发展,
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
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对此做出了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在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青鸟
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有利于增
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关于董事会审议程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佳友 袁 皓 JESSE ZHIXI FANG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