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会
议文件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2、《关于收购控股公司上海青鸟杰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青鸟消防拟以 9,158,131.29 元收购青鸟杰光 4.3307%的股权,定价公允、合
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长蔡为民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的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
购上海青鸟杰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佳友 袁 皓 JESSE ZHIXI FANG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