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2-11-2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鸟消防
股票代码:002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为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取得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青鸟消防、公司、上市公司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蔡为民
乙方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股份44,900,000股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蔡为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民先生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指
北大青鸟环宇、转让方、甲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除特殊说明外,指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总股本
                                后的总股本564,277,212股。

元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蔡为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           11010819**********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

                        镓特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其他公司任职情况(不
                        上海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赛创电气(铜陵)有限公司:董事长
 围内的其他公司)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无证
 其他说明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且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青鸟消防董事长,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大青鸟环宇持有的公司股份44,9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2019年8月公司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32,823,720股,持股
比例为13.68%。

    (1)持股比例减少情况

    公司2020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经过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股票期权行权,公司股份数量相应
不断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不断被动稀释。

    2021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
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4,448,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22,182股,本
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1.50%。

    (2)其他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0697股;2022年5月实

                             7
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份总数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数量相
应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5,578,27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股数         例         股数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55,578,279       9.85 100,478,279      17.81

蔡为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94,570       2.64   25,119,570      4.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83,709       7.39   75,358,709     13.35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北大青鸟环宇与蔡为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北大青鸟环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蔡为民先生转让公
司股份4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转让价格为24.54元/股,
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0,184.60万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或自筹资金。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蔡为民

                                    8
    (二)转让股份的情况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4,9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
司股份总数的7.9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
为24.54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0,184.60万元,乙方同意受让,
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享有并承担与所受
让标的股份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如目标
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股等事
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标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总转让价
款不做调整。

    4、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交割及完成受制于甲方的股东按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之要求于甲方之股东大会批准本
协议及项下交易(以下简称“有关先决条件”)。

    (三)股份转让款支付及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支 付总转让价款的 20%,即
22,036.92万元人民币;

    (2)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一个月内另行支付总转让
价款的30%,即33,055.38万元人民币;

    (3)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个月内另行支付总转让
价款的20%,即22,036.92万元人民币;

    (4)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另行支付总转让

                              9
价款的30%,即33,055.38万元人民币。

    2、双方应当于乙方按照前款约定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后10个工
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过户(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过户,如因监管
部门原因导致延期过户,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将标的股份过
户至乙方名下。

    3、因标的股份转让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乙方各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各自予以承担。

    (四)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合法有效,该等标的股份在过
户前不存在冻结、查封、质押等情形,未涉及任何争议、诉讼等情
形;

    (2)甲方保证,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
除需满足有关先决条件外,其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
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
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合同、
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

    2、乙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有足够的、合法的资金完成本次股份转
让行为,并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

    (2)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其签订、
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
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不会违反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束的

                             10
任何重大合同、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

   (3)乙方未来减持标的股份时,将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五)协议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在甲方
的股东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之要求于甲方
之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及项下交易之日起生效。如甲方股东大会未
能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批准本协议及项下交易,本协议立刻自动
终止。

    三、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权益变动
方式为协议转让。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公司股份2,996.8800
万股,除上述质押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无补充协议,信
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与董事长之间的转让,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
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
股份的行为。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蔡为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    河北省涿鹿县
                   司                     地
股票简称           青鸟消防               股票代码        002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蔡为民                                 北京市海淀区******
称                                        务人通讯地
                                          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量变化
                   不适用□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大股东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5,578,27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9.8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44,9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7.96%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100,478,279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17.8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 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
金来源
                   金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未来若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将根据
否拟于未来 12 个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月内继续增持
                   务。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股份转让协议尚需北大青鸟环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
                  效。




                                 17
(本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蔡为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