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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0
 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林志斌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规
 避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
 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营业部。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
制 度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
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并于2019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万股增加至44,5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44,500万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
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相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
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瑞达境外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瑞达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转让给瑞达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持有的瑞达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国际业务将以期货经纪业务
为基础,通过融合多张金融牌照,在海外不同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逐步成为
具备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全球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控股集团。为保障公司国际业
务的健康稳步发展,必须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满足当地监管的要
求。鉴于此需要对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的子公司做相应的股权变更。此
议案需在取得香港证监会批准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