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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之独立意见2019-10-16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瑞达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
现就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了解
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提名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利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郭晓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的提名及程序规范。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肖成                   陈守德                   肖伟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