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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03-10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瑞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
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

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 独立董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前)

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
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
 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监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

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

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
        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