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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6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25号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通知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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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股份
数400,000,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9.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4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9.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13,160,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
票:
       1、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100.0% ; 反 对 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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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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