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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1-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达期货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日康                     联系电话:1381048777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晓理                     联系电话:1511004502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晓理、陶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材料、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与公司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管合同等
材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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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访谈信息披露联系人员。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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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财务人员访谈,查阅募集资金第三方监管协议等底稿资料,核查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就公司业绩情况与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主要业务的发展情况,并查阅了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询问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
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管理人员,查阅公司分红相关制度、三会文件、《理事会通讯》
等行业信息披露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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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未发现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问题。
针对 2020 年公司存在收到交易所监管函及证监局警示函等情况,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完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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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日康                         李晓理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