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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1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 6 号楼 13 层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8 人,代表有
表决股份数 356,6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4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356,546,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80.12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0,32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为 4.56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统
计: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63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1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63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1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63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1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反对 2,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