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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
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由于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