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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了解公
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的执行
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及《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共计7项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共计1项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
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共计1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2 次,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依法监督
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
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
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
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七)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
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开展好监事
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
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