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厦门分行”)申请 33,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
贷款期限 10 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
拟以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6、18 号的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办
公室、商业店铺及地下车位等自有资产(总建筑面积 49351.48 平方米 ,其中:办
公室 31765.26 平方米、商业店铺 4980.63 平方米、车位 12605.59 平方米,)向建
行厦门分行申请 33,000 万元抵押贷款,用于归还此前与建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
为 HETO351000000201600783、HETO351000000201700386、HETO351000000201801218、
GDZCDK2019008 号主合同项下所结欠的贷款本金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与建行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瑞达置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第一层 U5 单元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葛昶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30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0322968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9、主要股东: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7,658,38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214,043.18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07,17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59,188.55
三、抵押资产情况
瑞达置业本次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抵押资产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1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 4 层-24 层办公室 26202.42
2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2 层-15 层办公室 5562.84
20180002
3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地下车位 12605.59
4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第一、二层商业店铺 4980.63
建筑面积合计 49351.48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6,151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4.07%。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瑞达置业本次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贷款主要是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
及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
要的。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中小
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瑞达置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抵押贷款事项风
险可控。瑞达置业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
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贷款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
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以
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
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其自身经营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