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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以下简称“建行厦门分行”)申请 33,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追加提
 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 33,000 万元贷
 款,贷款期限 10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目前,瑞达置业已与建行厦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本次抵押资产
 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抵押资产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1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 4 层-24 层办公室                           26202.42
  2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2 层-15 层办公室                           5562.84
                                                          20180002
  3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地下车位                              12605.59
  4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第一、二层商业店铺                     4980.63
                               建筑面积合计                             49351.48
        (二)本次追加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
 保的议案》,同意瑞达置业进一步以《最高额抵押合同》所列抵押资产在 33,000 万
 元贷款存续期间产生的应收租金提供质押担保,并与建行厦门分行签署《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
       公司与建行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瑞达置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第一层 U5 单元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葛昶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30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0322968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9、主要股东: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7,658,384.37                  911,474,85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214,043.18                  69,659,205.47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07,176.93                    4,203,365.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59,188.55                   -2,554,837.71
       三、本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情况
       瑞达置业拟以《最高额抵押合同》所列抵押资产即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
   园路 16、18 号的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办公室、商业店铺及地下车位等自
   有资产(总建筑面积 49351.48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 31765.26 平方米、商业店铺
   4980.63 平方米、车位 12605.59 平方米)在贷款存续期间产生的应收租金提供质
   押担保。
       本次提供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将不会遭
   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本次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不损害任
   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抵押资产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金
   额合计约为 6,172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瑞达置业本次为其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瑞达置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事
项风险可控。瑞达置业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
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为自身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
贷款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为自身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贷
款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