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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达期货”)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
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增资。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增强瑞达新控的资本实力,满足
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人民币向瑞达新
控增资,增资完成后,瑞达新控的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7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瑞达新控增资有助于提高其资本实力,满足风险管
理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的收入渠道,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
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986850H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
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
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燃料油(不
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
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
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9、股权结构:瑞达期货持有瑞达新控 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2021-0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4,890,582.14          1,038,869,892.94
  负债总额                              148,903,928.40            376,852,331.30
  净资产                                615,986,653.74            662,017,561.64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9,963,035.76            689,876,764.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73,780.68              6,051,909.25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瑞达新控增资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能有效增强瑞达新控的资本实力,满足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有助于瑞
达新控更好地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的收入渠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瑞达新控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瑞达新控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瑞达新控增
资。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
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增资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能有效增强瑞达新控的资本实力,满足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有助于瑞
达新控更好地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的收入渠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