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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郑州营业部和瑞达新
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
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守德




                  于学会




                  陈咏晖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