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郑州营业部和瑞达
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未来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
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定价公允,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
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
推进进度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能为公司申请 ETF 期权做市业务做准备。
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手段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
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守德




                  于学会




                  陈咏晖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