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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
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守德




                  于学会




                  陈咏晖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