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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学会)2023-03-3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学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
履行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并出席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有关
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
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公
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0次,通讯出席股东大会3次。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
关联交易事项及续聘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审议过程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进行公开披露。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的独立意见
  1     2022年1月1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     2022年3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部分事项
                                                 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     2022年4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拟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
  4     2022年5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5     2022年6月1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6     2022年8月1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7    2022年8月2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见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
                                                 意见
  8    2022年10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9      2022年12月5日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2年,因不可抗力因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考察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
    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
    类会议、听取汇报、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注意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规
    划的影响。对每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核
    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在公司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在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成果进行审议和评定,并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薪酬
    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
    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积极听取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的汇报,了解和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共同解决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决策,为
    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规划等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对外投资、生产经
    营等重大事项进行详细沟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风险应对措施,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审慎、公
    正、客观、独立的判断,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
核查,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
提供畅通的渠道。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不规范
而被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不规范的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
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谨慎、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的联系方式:
   yuxuehui@cfachina.org


                                                  独立董事:
                                                                 于学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