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9-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五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光电”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五方光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 号)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3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2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020,377.33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4,235,622.6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
1 55,800.00 55,800.00
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15,500.00 9,623.56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
合计 86,300.00 65,423.5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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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公司资金
需要安排购买投资期限不等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
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
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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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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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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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启超 王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