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2019-09-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五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光电”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五方光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
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公司合理、适度地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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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
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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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启超 王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