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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1-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定期现
                              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五方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启超                 联系电话:010-8512773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旭                   联系电话:010-8512788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启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
决议等;
3)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4)查阅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有关三会文件进行查阅;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查阅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
4)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等有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核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往来明细;

4)查阅公司贷款信息;
5)审阅财务明细账,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走访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现场;
2)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并复印了其中
大额合同的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
3)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4)核查会计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5)核查公司公告内容。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各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查阅公司上市前公司及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3)查阅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公司限售股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对重大合同、原始凭证进行查阅、复印;
3)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系统中大额资金往来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启超                 王   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