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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1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
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
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
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1 人调整为 113 人;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由 362.88 万股调整为 323.4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23.30 万
股调整为 283.90 万股,预留 39.58 万股不变,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田泽云先生、赵刚先
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36 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
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