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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 55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5 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为授
予日,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36 元/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