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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3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722,6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5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向 10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7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
    6、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
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
案》。
    8、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1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7.4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
    10、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
售期分别为完成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为 788,011,888.38 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
                                                             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
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为 8.42%,触发解除限
              对应考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解除限售期                                                  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限售比例为 84.20%。本
 第一个解除
              2021 年          10%              0%           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
 限售期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第二个解除                                                      销。
                2022 年            50%                 30%
 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
                2023 年            70%                 50%
 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解除限售比例

 营业收入相         A≥Am                      100%

 对于 2019 年    An<A<Am         (A-An)/(Am-An)*100%

 增长率(A)        A≤An                      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06 名激励对象中 13 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
                                                                 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
                                                                 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和 E 五个档次,
                                                                 销;其余 93 名激励对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
                                                                 的绩效评价结果均为 A
限售的比例:
                                                                 或 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评价标准          A         B          C       D          E
                                                                 比例均为 10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50%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
于确定的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9.40 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141 人调整为 11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3.30 万股
调整为 283.9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9.58 万股不变,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 362.88 万股调整为 323.48 万股。
    2、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过程中,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3 人调整为 10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283.90 万股调整为 277.90 万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 39.58 万股不变,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由 323.48 万股调
整为 317.48 万股。
    3、由于 2021 年海外疫情持续蔓延并呈反复态势,严峻的疫情形势始终未能
扭转,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造成较大影响,相关业务拓展工作因疫情受阻而进度
滞后;同时,海外疫情影响及芯片短缺带来的国内智能手机品牌出货量不及预期
等下游行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实现较为困难。综合考虑
上述客观不利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鼓舞公司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确保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效果,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
考核目标,并相应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相 关 内 容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4、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58 万股调整为 47.4960 万股。
    5、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
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
案》,对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对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调整,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为
9.30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7.90 万股调整为
333.48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9 名调整为 106 名,首次授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3.48 万股调整为 327.48 万股。
    6、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2021
年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30 元/股调整为 9.10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6.72 元/股调整为 6.52 元/股;并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460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54.9609 万股,预留
授予部分 2.50 万股。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
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3 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2,6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数量(股)
                                                       (股)                  (股)

 田泽云          董事                   120,000                30,312                84,000

  赵刚           董事                   120,000                30,312                84,000

 杨良成      财务总监                    96,000                24,250                67,200

 优秀骨干员工(90 人)                2,524,800               637,757            1,767,360

     合计(93 人)                    2,860,800               722,631            2,002,560

注:1、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2 元,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和剩余未 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 量之 和与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 差额

135,609 股为 93 名激励对象本次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458,632     42.67%      -721,757      124,736,875     42.4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4,420,744       8.30%          874       24,421,618        8.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49,760     1.28%   -722,631     3,027,129     1.03%

       首发前限售股      97,288,128   33.09%          -     97,288,128    33.0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68,595,128   57.33%     721,757   169,316,885    57.58%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94,053,760   100.00%         -    294,053,760   100.00%
注: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