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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独立董事邹恒琪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3-2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恒琪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以下统称“报告期间”),本人作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出席了
报告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报告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报告期间,公司合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3 次。本人出席了股东
大会会议 3 次、董事会会议 3 次,并组织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
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
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次数                           3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其中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邹恒琪      3          3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                             3

其中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邹恒琪      3          3              0            0         0              否
    (三)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邹恒琪
                                      任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             委员                  委员                   主任委员

    2、召集、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间,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主持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三、报告期间日常工作
    (一)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和各内部控
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

程度,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读了相
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审计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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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间,在公司审计工作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
计前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
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
审计机构关于报告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报告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
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
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盈
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

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
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以上是本人在报告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目前,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亦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邹恒琪
                                                     2020 年 0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