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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4-15  

						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方案系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5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717,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7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 893 号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振海、廖世福
   咨询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电话:0769-89953999-86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