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2020-08-2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证监会、银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我们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
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为其他任何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伟、谢沧辉
2020 年 08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伟 谢沧辉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