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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1-17  

                        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49,455,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7,667,256.92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787,943.08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06 号《验资报
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国金证券变更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主体子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告编号 2020-0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及进度安排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大型精密汽车模具及汽车部件
   1                                   2年         51,631.15         36,631.15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汽车部件常熟生产基地二期扩
   2                                   2年         36,915.39         22,160.09
         建项目
   3     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年         10,387.55         10,387.55
                合计                    -          98,934.09         69,178.79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

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

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

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
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
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5.5 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合计不超过 5.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七、备查文件

    (一)《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