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7
股票代码: 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0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阳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700.54 万元,发行数量为 6,470,054 张。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 第三年
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7.2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
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4,700.54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2933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150,7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6,470,00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2%。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
人业务指南》中配股业务相关规则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
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前
述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
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