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祥鑫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 伟 谢沧辉 2021 年 0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