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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祥鑫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光辉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简明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核查意见)                               1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募集资金使用、信

                                                      息披露等最新法律法规,并

                                                      结合案例讲解相关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承诺

(1)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
                                                是         不适用
性、完整性的承诺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4)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是         不适用

(6)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承诺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租赁物业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所作承诺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真实性、
                                                是         不适用
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3)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是           不适用

3. 2021年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所作承诺

(1)2021年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
                                                 是           不适用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2)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是           不适用
形式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年11月,祥鑫科技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卫明

                                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

                                证券委派赵简明接替担任祥鑫科技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为戴光辉先生、赵简明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1)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

                                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

                                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

                                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

                                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

                                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

                                实问责措施。

                                (2)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

                                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
                           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

                           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

                           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30号《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

                           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

                           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

                           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2021年12月20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

                           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

                           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对国金证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

                           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

                           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

                           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戴光辉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 年 04 月 21 日